问政内容

浏览:1847 提问时间:2018-08-07 14:23:35

我父亲于20139月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去世,依法判定为工伤,但公司拒不支付赔偿,于是我们通过法律来维护权益,通过多次官司,法律判决被告支付申请人各项赔偿及抚恤金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我们申请强制执行,事件已发生了四年多的时间,为打官司我们也花费了大额的费用,书记和国家一直在宣传依法治国,我们一直也相信国家法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被执行人有能力赔偿但仍逍遥法外!

我们多次申请依法拘留被执行人,但宁阳县人民法院均不予理会!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包庇被执行人,不依法办事,这是明显的一种不作为现象!

被执行单位负责人宁昭殿还身为宁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不能以身作则,住着豪宅,开着豪车,却不去履行法律义务,对于这种教科书式的老赖,法院不管,而且在和法院的交涉过程中,明显感觉到法院是在为被执行人着想,而不是出于法律的公正性,也不是出于对弱者的保护性!

目前被执行人现在正对部分厂房进行改造,其余厂房仍在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被执行人大量开发了商品房,这些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足够能力履行赔偿责任,但我们将此类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法院仍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国家提出解决执行难问题,但宁阳县人民法院却在包庇被执行人,我们作为弱者,法院却忽视公正性,家里有90多岁老人,请国家给予我们公正,望国家保护弱者,给我们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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