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138 提问时间:2018-08-09 14:00:00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父亲林家志,身份证号370923196602121219,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农村信用社大羊支行开立的账户与2018年7月28日被非法扣划14315元,扣划信息显示为收回贷款利息。
      我父亲被非法扣划的账户从未绑定为任何用于发放贷款或者偿还贷款的账户。
信用社此次扣划未通知我父亲本人且在我们发现被扣款这一事实去查询的时候也未出示任何依法扣划的依据。我们认为如因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从我父亲账户进行扣划,信用社应提前与我父亲本人进行沟通,在征得我父亲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扣划或是持相关的司法依据依法扣划。而不是在我父亲毫不知情且无任何司法依据的情况下,偷偷进行扣划。
农村信用社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父亲的合法权益,并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章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
因此我投诉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农村信用社大羊支行违法违规操作,希望监管机构依法核实调查责令其改正,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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