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127 提问时间:2018-08-10 13:31:06

  1、6月22日左右再次与三院沟通申请查看回复中涉及到的相关物价文件,在明确告知可以查看的情况下,最终因医院管理规定未看到。在贵局网站上查到《关于布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7〕47号,即市物价局淄价字〔2017〕6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名称、编码、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方便接受相关部门和患者的监督。”我们未在三院产后恢复科科看到任何有关价格的公示。
    2、关于回复中收费明细第九项:“所有治疗部位用的电极片173.8元。55元/对*3=165元;4.4元/个*2=8.8元。”被告知属于套餐收费,55元/对,套餐计价4对173.8元,医院根据进价,加价10%向患者收取费用。经查京东所售同一品牌,同一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的理疗电极片为99元5对,均价20元/对,分明为加价125%向患者出售。为什么药品可以零价价差而电极片却加价这么多?
    3、我们就诊卡记录为“电子生物反馈疗法”,山东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340100018规定电子生物反馈疗法30元/次,为什么不根据此条规定执行或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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