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我到青州市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投诉,至今近三个月了没有任何回复。期间又去督促一次,说只要实名投诉,肯定有回复!在此之前还是青州市纪委之时,多次投诉,至今也没有任何回复;纪委,监委,形同虚设?! 本次投诉青州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民警魏可琛、刘清组织制造假证据;青州市信访局公务员钟绵业主任和青州市人民法院司机刘宁康做假证: 一、青州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受案登记表】记录:2017年12月13日20时许,钟绵业到车站派出所反映(即报案)。事实是,钟绵业此时身在北京市截访,不在青州市;当天18点30分许,钟绵业陪我到北京南站,给我网上购票到济南,送我进站;20点30分许,在北京市给我打电话。 二、钟绵业和刘宁康的做证日期是2017年12月14日;事实是,钟绵业和刘宁康此时都是身在北京市,不在青州市,不可能签名和摁手印。 三、魏可琛、刘清、钟绵业和刘宁康或者是公务员,或者是党员,应该知道做假证的后果,希望你们坚持正义,纠正错误;本次造假证,已经造成非法拘留他人10天,青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冤假错案,后果严重;希望青州市纪委监委查清事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