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90 提问时间:2018-08-15 11:50:52

      我是杜家朱许居民吕文督,身份证号37280196007103735,电话15552927008,我家在杜家朱许,有家里历史遗流下来的宅基地一处,我于2012年危房改造建有沿街三间,面积92平米,用于多种经营至2018年7月30日。

     根据本地违章建筑拆除规定,应该先有国土所传唤户主对户主进行违章建筑核实的询问笔录,让违建户主对违建笔录进行确认签字入档案。在2018年7月30日,在没有任何核实情况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兰山区街道执法大队把我所盖房屋推到,屋内所有贵重物品都被砸毁,拆完后,执法人员对户主说拆错了房子,回去找领导(兰山办党委书记田宗春电话13969956039,施文山)汇报进行赔偿,后来我找领导也找不到他们都在逃避责任,无人出来对这件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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