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临沂罗庄区付庄镇的,近斯罗岚高速项目征地,农田的补偿款是5.4万一亩,但村委跟村民签征地协议补偿款要扣除30%,每亩只有3.78万元,就这点补偿款还一次性到不了农民手里,还办起了分期,首付13200元/亩,余下的24600元分十年付清,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我们又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