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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5862 提问时间:2018-08-21 16:37:23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和法官,是公平正义在化身。但是,郯城县人民法院2018年的法官遴选,却是上演了一场以邪压正的闹剧。

 

一  业绩考核过程存在问题

 

7月12日郯城县人民法院会议通知,进行2018年法官入额遴选。7月23日下午5时法院进行业绩考核时,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业绩考核程序不公、规则混乱、结果失真

 

随选票一起下发的《2015年至2017年6月个人业绩统计》有问题。这份业绩统计和入额候选人韩勇自书业绩不一样,也和入额候选人魏英杰的不一致,更没有交给本人核实。此业绩统计系也是入额候选人、任院长法官助理的王义祥统计后,随选票一起下发。这明显违反基本的公平遴选规定,候选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统计规则违规失公:王义祥自己统计自己的业绩,又统计与自己同样候选的他人业绩,统计结果与别的候选人之前自行统计的严重缩水,有人为作假、打压同事的嫌疑;此统计失实。

2、统计结果严重失真:韩勇审核签发法律文书数千件等业绩,魏英杰2016年负责执行案件3000多起的业绩,王义祥也没有把统计,却对自己的的业绩事无巨细,把别人干的工作揽到自己身上。

3、统计程序违规不公:王义祥负责统计业绩后,政治处既未审核,也交有相关人员确认,直接将王义祥统计的业绩,下发各选举人,误导了法院干警的投票行为,影响其他候选人的测评得分。

 

二是考核投票计票违反上级规定,统计票数暗箱操作

 

《山东省2018年法官遴选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以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作为测算基数;郯城县法院郯法(2018) 25号文规定:参加人员范围为本院全体在编人员。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仅通知了现在上班的人员;政治处在考核投票时未公布验收票的工作人员和监票人员,没有统计到场有投票权的人数,包括 A票人数、B票人数、C票人数,也没有统计各类回收票的数量,当时也没有唱票、计票,没有公布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也就7月24日快下班时,才张贴公布,且没有工作人员和检票人员的确认。

 

三 考评总成绩领导违规加分,硬性排挤一线小卒

 

7月24日郯城县人民法院公示了遴选综合成绩汇总以及入围名单。此次遴选名额五人,按照1:1.2的原则,前六名入围,最后却有七人参加了遴选考核,因为最后一名是院长法官助理王义祥。前几项考核、考试完的成绩统计排名,魏英杰第五名,韩勇第六名,王义祥 第七名,谁知总成绩统计时,王义祥违规加10分,其他候选人无一获得加分,故成了王义祥第五名,魏英杰第六名,韩勇出局。

 

《山东省2018年法官遴选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并无加分规定。我们也电话咨询到山东省高院遴选办公室核实,被明确告知不能有额外加分,因为“个人荣誉已经融入到业绩中去”。

郯城县法院郯法(2018) 25号文规定的加分事项,只是“在考核综合成绩中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计入总分,多次立功受奖的,只按最高等级,加一次。”王义祥怎么会来个加10分?

二、候选人魏英杰、韩勇多次反映上述违规,均无人解决

 

针对以上违规行为,候选人魏英杰找到向院长王冠龙反映。王院长的解释干脆明了:这是法院党组的权力,过去可以不加(分),现在可以加(分),将来可以改变!

 

候选人韩勇不断写信、电话向省高院反映上述违规问题,郯城县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为加10分可以。问题是,县级法院党组会议,能否改变省高院组织实施的遴选方案?能否撤改自己此前公布的《遴选计分标准》?党组能否代替法官遴选委员会直接做出决定?

 

候选人魏英杰、韩勇不接受郯城县法院党组的决定,但遴选公示照常进行,且没有公示期,明显违背了省高院实施方案明确公示日期的规定。

 

三、针对候选人的正常投诉举报不断变相打压

 

候选人魏英杰、韩勇针对法官遴选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举报至郯城县纪委、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面对投诉压力,郯城县法院的个别领导显示出了超人的心机,以王冠龙院长为代表的个别人,拒不改正错误。

在魏英杰先前已经通过了政治审查的情况下,在8月2日晚上,郯城县法院以县纪委出具的证明为借口,将魏英杰淘汰出局。郯城县纪委给出的证明是,“目前县纪委正在对其(魏英杰)进行核查”。

2008年法官魏英杰被判构成枉法裁判罪,但定罪免责。宣判后,魏英杰并不认罪,不断向省高院、最高院、临沂纪委乃至中纪委伸冤,伸冤材料在新华网、腾讯微博等各大网站发布,点击近百万次。

2011年郯城县纪委曾经找过魏英杰,要给予纪律处分,但看了魏英杰的冤案材料后,再无下文。魏英杰近年来不断向上级法院、各级纪委反映冤案问题,也在一线坚持秉公办案,但至今纪委、法院怠于行驶职责,不给定性。

在入额遴选报名之初,郯城县党组政审通过了魏英杰报名,现在却因为魏英杰考核成绩排名靠前,不断反映遴选中违规违纪之处,某些领导就搬出了纪委审查的“歪棍子”,不解决魏英杰反映的问题,却来以审查数年没有结果的问题,取消魏英杰的报名资格,手段低劣,用心险恶!

取消魏英杰的报名资格,腾出位置,让第七名韩勇顺利入围候选人,既安慰了韩勇,又对投诉违规有所交代,可谓一举两得。但这种糊弄人的小孩把戏,岂能糊弄审案多年的一线法官?候选人韩勇识破了他们的诡计,8月3日拒绝纪检组对其政审,并立即在工作群发布声明:退出员额遴选,表示对魏英杰的无辜受害表示道歉。鉴于不公正情况太严重,魏英杰也在单位发布声明:退出参加法官遴选。

 

候选人韩勇都已经宣布退出入额遴选,为了保住上级分给的五人法官的名额,让领导王义祥顺利入额,郯城县法院依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韩勇为入额候选人。为此韩勇电话告知省法院政治处,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名字列入遴选名单中。8月7日经落实,韩勇的名字还是被私下报到中院政治处,随后被报至山东省高院政治处。

 

8月9日,郯城县纪委找到魏英杰,要处分他。听了魏英杰的情况后,纪委领导明确告诉他:1、核查不是立案调查,魏英杰的案件并没有被立案调查;2、魏英杰具有遴选资格。其他几位纪委领导也表示,没有说魏英杰不具备遴选资格。

魏英杰向山东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咨询,他们表示:因违纪取消遴选资格,纪委应该出具廉洁自律方面的证明。郯城县法院凭什么取消魏英杰的遴选资格?不是打击报复是什么?

 

目前,由于不断反映问题,省高院安排临沂市法院调查情况。结果是,在未给予合理解释情况下,在未公示的情况下,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郯城县法院上报五人,王义祥名在其中,韩勇被偷偷拿下。

 作为入额候选人,王义祥负责其他申请人的业绩考核,自己提交的业绩被直接使用,政治处不用审核、直接确认;在省高院没有加分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为其设置了加分规定,在加分规定仍不能保证其入围的情况下,直接无理加 10分,使本倒数第一的王义祥,直接晋级;先是对韩勇开始全力打压不让其进入候选名单,后是在韩勇看透遴选内幕不参加遴选时又偷偷将他名字报至中院、高院。

韩勇一个堂堂执行局前副局长、现在的机关党委副书记、基层法院的正科级干部,被人玩弄于掌股之中;而魏英杰更可是怜,过去的冤案十年未得昭雪,现在发生的一连串欺负打压更让人绝望,首先成绩第五名,然后变成第六名,再往后就是遴选出局、纪委谈话要被处分、院长王冠龙提醒他注意审判员资格、饭碗问题。

 

郯城县人民法院郯法(2018)25号文件第七点规定:参加考核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如有违反纪律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中央、最高院对于法院的工作要求,对社会大众的庄严承诺。司法公正来源于法官队伍的风正气清,绝不能让浑水摸鱼者、暗箱操作者私授法官职位、窃取法官职位。公正有能的法官可能会办错一两起案件,但是,如果法官德不配位、自己没有规则意识,将来就会每年数以百计的批发错案。

鉴于郯城县法院一滩浑水下的2018年法官入额遴选活动,举报人建议上级法院领导,彻查遴选中的违规行为,还司法队伍一片真正公开公正遴选,并且查处事情背后的主谋,追究相关操控在事件的负责任责任,公开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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