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864 提问时间:2018-09-08 13:47:00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中央广场的业主(开发商为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社会传言实际控制人为原山东省常委,政法委,青岛市常委阎启俊的干儿子于仲润,大股东为阎启俊的儿子阎国强),从2013年底预售证下来到现在,既不能网签,退款又拿不到,项目位于敦化路与连云港路交叉口,连云港路58号,青岛中央商务区CBD正中。

 1.作为一个老百姓,看到预售证下来,去买房没有错,可是又怎么知道,这楼盘被法院查封了呢?法院不在售楼处贴封条,被骗的无辜老百姓,哪里知道呢?就到现在开发商还在大张旗鼓的销售行骗着。据了解被骗的有二三百户,累计购房款达到2个多亿,都进了老赖的腰包。那么为何有执法权的法院,不出来执法?就这么个骗法,工商部门为何还不吊销这个开发商的营业执照?
2.资质在核定中,还不清楚是什么资质的开发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何能够逾越《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敢给这个开发商发预售许可证?还有招拍挂的时候,这个开发商也没有承建这么大工程的资质条件,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敢不顾法律规定卖地给他,这又是为何?
3.市北区政府为什么可以为一个开发商发特函文件,请国土部门协助办理预售?这是法律规定的吗?我们业主去反应情况,出了答复意见书,本来可以正常走信访程序,可是为何申请的听证直到过期了,商务区管委会也未按照约定来通知听证呢?后来多次上访反映市北区特函的问题,责任单位商务区管委会却以经济纠纷来搪塞我们,不出答复意见书。这又是哪里来的答非所问?究竟想掩盖什么?商务区管委会在省信访办本来答应,回青岛之后要牵头国土部门一块儿解决,怎么回来却了无音信?市北区政府到底在这件事情上扮演什么角色?
4.有不少老百姓已经走司法途径:民事诉讼方面,官司已经判决,赢了,无法执行或没有可执行财产,最终被骗的老百姓还是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由于该开发商欠债太多,即使拍卖了,也基本分不到老百姓手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青岛市法制办也存在有法不依的行为,书面审查时很关键的证据开发商的资质问题,投资报告是否有法律效力,居然也没看出来不符合法律要求。同样行政诉讼时,市北区法院及青岛市中院也出现这样的问题。最终老百姓是赢了,钱还是没有要会来。这样看司法途径也全部被赌死了。我们还能怎样要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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