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398 提问时间:2018-09-16 00:30:50

一 给国家信访局的信:

1.2017年1月16日刑事拘留刘诺强,刘诺天,张宁,王玉丽4个人各40天!至今一直取保候审。时间长达近两年。

2. 随意搜索(无搜查证件,未出示有关手续)

3.随意扣押(未出示扣押证件,清单,未签字确认),电脑10台,手机15部,硬盘,其他电子设备若干!1月16日随意扣除车辆两辆,无扣押手续公司营业执照,财务账本等等。

4. 未出示传唤证

5.在办公室无反抗对本人进行殴打,戴手铐,3-4人用脚踢打当事人至蹲下 并反戴手铐(证据 :员工在场,民警在场 )

6.摘下摄像头(进入办公室看到摄像头拿下来并拔掉电源插头)

7.另一办公室女员工无反抗戴手铐,恐吓。

8.询问过程时间超时达到55小时,严重刑讯逼供!2017年1月16日9:20-9:30左右在办公室询问事件大约20分钟,之后张春升9:50 至10:10左右带我去我家搜索,10:10至10:30在我家搜索 10:30-10:50 从我家去办公室,此时2个人在搜索办公室,接着去新公安局11:06到达审讯室,开始审讯,直到1月17日晚23点左右,张春升 姓吴的两人又带到   五里墩老公安局审讯室,1月18日00:40 左右送进看守所 (18日11:00左右去医院体检)1月16日晚张春升  于吉祥 等多人进行审讯,直到17日晚11:00-11:20左右  张春升,姓吴从新公安局带到五里墩老公安局一楼大厅西边第一个审讯室期间马乐兵醉酒审讯 多次对我进行殴打,张春升压铁环扣进我的手腕,一直到18日中午11:00去西关派出所采集个人信息,去计生医院体检 中午12:40 左右送去看守所 (1月17日晚24点30之间张春升用手压铁椅压环紧扣手腕疼痛至极,马乐兵醉酒状态下用手扇打脑蜂窝多次,1月16日几乎没有饮食,1月17日早上8:30至晚24:00左右没有吃饭没有喝水,1月18 中午12:40左右进看守所的时候头部与脚跟都淌血。

9.检察院工作检察官桑子军进行询问的时候已告知刑讯逼供,在调查过程中也体现出来了。

10. 2017年1月17日至21日付世永从公司账户盗窃往民警付世永个人账户转账196000元,与王玉丽一起操作,至今2018年7月5日没有返还。(证据:银行单据,王玉丽本人)

11随意查封办公室长达三个月

12.案子至今没有消息!

13.为什么滥用职权?利用国家权力打击报复。

二 1 我渴望国家机关像对待山东聊城于欢案一样对待我的申诉。    

 2 希望及时返还非法扣押的19·6万元和公司所有财物 

3.公司损失20万,精神损失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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