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770 提问时间:2018-09-26 16:23:47

您好,我投诉济南月星家居广场四楼木尊柜台(展位号D036)。事情是这样的。大约7.8月份左右,我父亲在此柜台定了6万左右的家具,交了定金16200元,我和母亲并不知情。大约3到5天的时间,我们知晓立即去和老板协商说是有部分想要退掉。老板态度坚决不肯给退,中间几番我与他的争执,最后决定等最后提货的时候口头允许退掉不需要的家具。于是我们就此搁下这件事,而我因此事而患上了心律不齐,心脏早搏,有医院诊断为证。9月25日,我们去提货,最终选定40842元的家具(当天重开的订货单只有40842元的家具,而且右上角注明以这个为准)。老板说,这个之前的定金16200,不可以使用购买这些家具。必须购买之前父亲与他签订的订货单上所有家具(大概是7万元左右),才可以使用,要一直扣着,但是剩下的家具我们已不需要,只需要订货单上的家具。老板态度恶劣,对我母亲拍桌瞪眼,把我母亲气哭,头痛不止。八月十六,中秋节刚过一天,正是举家欢庆的日子,作为儿女是什么样的心情,还请理解。目前结果是订货单上总金额40842元,我们实际一共支付38270元。老板说只给我们送28070元的家具,剩下12772元的家具必须等我们买够之前6万的家具才给送货。就在这件事发生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老板听闻我们要退货,立即把其中28070元的货物到家(到目前,目前时间还未安装)。我们还有个特殊情况,这家老板给我们开的是月星家居的商品订货单,但是并未引导我们去服务台付款(我们并不知情有服务台付款之事)所以没有月星家具的公章,钱直接交到了老板手里。但是收款小票齐全。9月25日发生当天我立即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了投诉,9月26日市场监管局的同志立即进行了调解。老板态度强硬,分毫不让。今天麻烦能替市民主持公道,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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