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393 提问时间:2018-11-10 11:32:59

    祖辈居住的房子被认作“违建”,不给补偿、不谈安置。基层领导没有化解民众诉求,导致群众极大不满和不解,时有冲突爆发。

    被强拆民宅多是祖辈遗留老宅基地之上所建,追溯宅基地的功能为“居者有其屋”,各级政府必须以保护宅基地群众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为出发点和宗旨。在2018年4月8日《宁阳旧城改造工作正式启动,未来三年要大变样》一文中提到“宅者人之本 , 人以宅为家”,若宅不在,人何以居之?希望村、镇干部认真解决与老百姓休戚相关的大事。

    本人是宁阳县泗店镇高家庄王晓燕的女婿,村、镇领导未能对强拆事实给出明确说法,事件描述如下:事件:岳母被强行抬出房子,岳母王晓燕房子被强拆;时间:2018-10-12;地点:宁阳县泗店镇高家庄家中;人物:岳母和村民;原因:家中老宅被无理由定性为“违建”,子女多次和村里面沟通,等待结果的情况下,被强行拆迁;后果:房子被强行推倒,房子、财产损失,岳母无住处;证人:高家庄村民;案件处理情况:村里面“违建”说法,与事实不符,不被认可,强拆做法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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