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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5621 提问时间:2018-11-16 07:07:26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法官胡绪庆、蒋涛充当犯罪集团的保护伞致使国家利益受到特大损失。

2010年胡绪庆、蒋涛在审理即墨法院法官兰吉峰“执行原青岛建新盐化厂滥用职权”一案时,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对城阳区土地局提供的假证、伪证——《关于青岛建新盐化厂被即墨市人民法院拍卖宗地地价情况的说明》未加甄别,直接予以采信,包庇了城阳土地局和刘成章、李迎胜等勾结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大肆攫取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该情况说明》中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方法和计算标准明显的违反(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对城阳土地局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未加甄别,就直接采用;《土地出让合同》中的缴纳土地出让金数额违反了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土地出让金的实际缴款时间比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超出120多天、《土地转让合同》明显的违反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的强制性规定。。胡绪庆蒋涛还涉嫌违规采信青岛中院委托的山东正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土地评估报告》,该报告违反了2001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6、2.1.4的规定、违反了《国家土地局颁布的关于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通知》第五项第三款的规定。明显的偏离当时的市场价格。,熟悉当时市场价的人都知道,当时的商品房价是每平米500元左右,2002年流亭街道办事处的建设用途土地价格是10000元/亩、青岛东风盐场是18000元/亩,即墨大桥盐场50年的租赁价格是2000元/亩,而山东正诚的评估报告是42000元/亩,明显的高出市场价格三至四倍。

胡绪庆、蒋涛还涉嫌超越权限、未经开庭审判就直接认定即墨法院委托的青岛海华资产评估公司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问题。依据最高法院对辽宁省高院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判例‖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有不动产的评估资质?能否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规定精神。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21条的规定,青岛海华资产评估公司有权评估土地使用权,其作出的评估报告合法有效 。因为它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的,即墨法院的拍卖价2200元/亩+城阳土地局收取的土地出让金12000元/亩=14200元/亩,远远超出当时的流亭街道办事处的价格。

 

以上是我提供的胡绪庆、蒋涛滥用职权包庇犯罪集团的罪证线索,望纪委领导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早日把国家的损失给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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