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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174 提问时间:2018-11-24 20:54:46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山东省德州市邮电、联通、电信三个企业的大部分职工分别居住在德州市中心城区的四个小区,涉及家庭人口近万。现就供热企业在2018-2019冬季采暖收费的依据是否合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请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德州市市区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中“按实际建筑面积交纳采暖费”的规定。

一、相关概念

(一)《房产测量规范(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

1、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2、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3、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4、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二)定价目标(Pricing Objectives) 是企业在对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制定价格时,有意识的要求达到的目的和标准。

(三)房产证。房产证是国家对房屋等大宗财产的管理措施,其管理是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实施的。房产证是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登记、确认后,向房屋所有权人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相关文件摘要

   (一)《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暂不具备按照两部制(注: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热价计费条件的建筑,在过渡期内可以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并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按照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二)《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面积收费。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第二款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附:(条例释义)山东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上述第三十四条做出释义:供热企业与用户以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为界划分责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八十三条也有相同规定。《山东省供热条例》也落实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供热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的规定。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设计、建设。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明确了供热经营设施和用户自有设施的责任,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供热设施,保障供热正常运行。入户端口是指没有安装分户热计量表的供热分户控制端口。

(三)《供热术语标准(CJJ/T55-2011)》

 2.1.14、供热面积(area of heting )供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3.1.1、热负荷(heating load)单位时间内热用户(或用热设备)的需热量(或耗热量);3.1.11、供暖热负荷(heating load for sqace heating)维持采暖房间在要求温度下的热负荷。同义词:采暖热负荷。

附:《供热术语标准(CJJ/T55-2011)》条文说明

2.1.14、在一些统计资料中常采用供热面积这一术语来说明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虽然冠以供热两字但它仅指需要供给采暖热负荷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包括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采暖建筑面积。生产工艺热负荷与工艺性质和规模等有很大关系,无法用供热面积来统计;  3.1.11、 凡术语或定义中有供暖字样者,对热源而言;有采暖字样者,对热用户而言。

    (四)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2018年4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供热质量、运行与维护、业务与信息、文明施工、保险与理赔及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水为介质供应民用建筑供热系统参与供热过程各方应达到的服务要求,包括:a)城镇供热经营企业向热用户提供的供热服务;b)热用户合理用热;c) 热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及机构对供热服务质量的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热用户(heat consumers)从供热系统获得热能的单位或居民用户;3.2、供热服务(heairng servicn)为满足热用户用热需要,供热经营企业向热用户提供热产品的相关活动;3.3、供热经营企业(heating operation enterprise)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总称;3.4、供热设施( heating facihies) 供热经营企业用于供热的各种设备、管道及附件。

7.7查表收费  

7.7.1  对未安装热计量表、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的热用户,房屋面积应按房屋产权证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

(五)《房产测量规范 》(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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