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039 提问时间:2018-12-06 18:53:21

该项目由2017年5月成立的忆江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张店水资源棚改项目17年下半年立项,紧接着当年12月份忆江南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上海芃铎实业有限公司接盘,今年八月中标水资源棚改宿舍片区开发项目。该楼盘占地面积2.06公顷,建设一座50米(14层)高的商务楼,四座53米高(18层)的居民楼,与颐景园小区的楼间距最低为32.3米,严重影响颐景园小区1.2.3.4号居民楼的采光,将该小区居民的正常采光时间大大降低至理论上规定的最低限。颐景园小区居民支持城市规划发展,但不能打着城市发展的口号,把痛苦建立在他人之上,降低他人的生活质量,没有阳光,就没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该地段规划前就两座居民楼101户,其他基本都是单位企业办公商铺用地,这符合棚改要求标准吗?棚改项目就可以未批先建吗?该项目是不是有借棚改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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