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70 提问时间:2018-12-07 11:33:38

高新区龙城国际小区一个九栋楼的小区分成了三个物业,不能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就让我们业主来承担不便吧,现在小区开发商跟物业是同一家公司,按照泰安市公布的物业收费对等的物业服务标准根本就不符合。开发商为了出售地下车位,现在对近千个地下车位进行只售不租,地上停车位还被三个物业私自划分,其中F座、G座分属两个物业,他们各自圈占公共区域只对本楼业主开放。高新区管委会竟然还给他们出具可以停车收费的证明!现在众多业主车辆无处安放,只能停马路上。请给于合理合法的解决,现在泰安12345也不解决,各部门相互推责。没有任何一个来解决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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