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26 提问时间:2018-12-10 23:22:23

山东省莱州市实习一小杨晓华班主任级部主任老师利用职权之便,处处讽刺、挖苦、过分体罚学生。起因2018年10.11孩子在参加运动会,3年级和五年级的两个班级争吵起来,有个精神容易冲动,多次看过心里医生的5年级同学把我儿子一拳打到在地,我儿子没有还手的机会就被拳打脚踢,当时打的很严重头打破了流了很多血,鼻子打破了流了很多血,肚子被踢了很多脚。孩子被打的很惨满身是血。事后校方没有一个人过问,我们主动找的班主任,经杨晓华老师和五年级老师及打人孩子的家长商量拿出1000元给我们,我们看孩子没有大事,还要继续在学校学习就息事宁人了。按理说事情就结束了,到11.6号期间杨晓华老师处处针对挖苦,对孩子说你活该被人打,位置也调到了最南排最后一排上,和一些不好的学生在一起,这些当时孩子回来说我都没有在意,直到11.6号中午放学,因为当时忘了把凳子放到桌子低下一点小事,杨晓华班主任一巴掌把孩子打倒在地,多大的力量能把孩子打到,当时老师转身走了,自己爬起来耳朵耳鸣了,接孩子哭着回来的。后来交流才明白我们收了1000元没有给老师红包。两次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看监控,老师拒绝。一次去找了校长看监控敷衍拒绝。校长给保证老师会像以前一样对孩子好,不对孩子不管不问。可是这段时间老师处处挑孩子毛病,笑一下也罚站,背课文到他就拐弯了,整体换位置,换好了又把他单独调回原来的位置上。我们忍了很久了,真是忍无可忍,利用职权之便报复孩子。出尔反尔,对孩子殴打体罚,报复。真是有施师德,不配做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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