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苏州花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至今一项也没有解决。大家有目共睹,耳闻已久。这里,先回复其中几个问题。 二、针对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很多都是替开发商解脱,或是说开发商不配合调查,不接电话,也不出面。这是不是说,如果社会上的违法犯罪人员只要不配合调查,不接电话,不出面,就可以不受约束了? 三、今年七月份,有业主反映小区物业费和车位费问题,十二月份得到了答复(附图)。十二月份业主反映的开发商虚假销售、虚假宣传问题,相关部门于七月份只针对其中的虚假宣传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开发商的说法一直,没有虚假宣传。其中的虚假销售,则从不过问(附图)。部门的工作效率可赞。 四、关于最新投诉的新风系统问题,这么久的时间了,估计证据应该消灭的差不多了。记得当初去售楼处,一位姓曹的小姐领着大家观看宣传视频,大屏幕高清晰,非常气派和震撼,什么进口铝合金窗,装甲防盗门,高端窗式新风系统,介绍的天花乱坠,大家惊得目瞪口呆,陶陶欲醉。记得当时还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宣传材料,有书面的,也有网上的,不过不能带走,只能现场看看。这里有一份保存完整的图片,截一部分附在后边(附件)。
一、前段时间,有购房者反映开发商不公示备案价和销售价,导致几十户业主被骗每户多交三四十万元,共计约一千万元。部门的答复是,他们询问过开发商,可以替开发商证明公示价格了,要求购房者必须拿出没有公示的书面证据,才能接受投诉。业主们每次去售楼处,都没有见过公示价格什么样,不存在的东西,怎么拿的出证据?这么多的人证竟然无效。直到媒体暗访后曝光,确实无公示,部门才再无话可说。
最近,业主们投诉另一个问题:开发商当初宣传的每户安装高端窗式新风系统并免两年物业费,现在全没有了。部门答复说,他们询问了开发商,并没有这样宣传过。既然业主拿不出书面证据,就证明不了开发商宣传过。尽管有几百上千的人去过售楼处听售楼员宣传过,但只有人证,没有物证,那就是没有。
可是,要是按部门的逻辑,也应该是让开发商拿出它们没有宣传过的证据呀!毕竟去售楼处不让拍照不让录音录像,目的就是不让留证据的。
由此可见,凡事要讲物证,物证有用,人证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