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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221 提问时间:2018-12-15 21:23:10

我是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龙堌镇赵楼村村民赵爽,关于镇政府违规征地一事表达几点观点阐述:
2018年12月15日镇政府未告知未明确强制性征收,推倒农耕作物,朗朗乾坤、国法情理何在……
一、总结存疑有以下几点阐述:
1. 土地征收目的是以建设住宅为主,但以租赁模式征收不合国家法规,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基耕红线变相违规操作。
2.土地征收本人及其他农户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通知,未看到公示任何的法律文件、文书及相关征地公告,未召开村集体民主(表决)会议。
3.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1400元/年(口头表述),未签订租赁合同及年限,未明确哪级职能部门代为签订(村、镇、县、市)
4.所征农民土地确权证迟迟不予以发放,也未有明确告知,是否合规?
5.巨野县人民政府2008年第6号,(鲁政土字{2018}314号)
宗地一:位于赵楼村东,龙华街南,龙润路西,G327路北,总面积3.2713公顷,涉及龙堌镇1个行政村,龙堌镇靳庄村民委员会土地面积3.2713公顷(其中耕地3.1996公顷),用途为住宅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用地3.2713公顷,目前未涉及到我村,但目前已征收上百亩之巨并且已经开展建设,截止到现在未有新的土地征收批复公告,也未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与征地农民签署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
综合镇政府职能部门或人员是否有存在违规违纪操作?
二、所征土地属于基本保护耕田范围内,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农民自留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认了农民对上述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义务,也是农民最基本赖以生产、生存的生活保障;同时生产土地也是党和国家对农村农民利益的伟大基石保障。
附基本保护田五不准:
1.不准非农建设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未经告知,未经允许,强制性就把辛苦一年的劳动农作物给毁于一旦,土地强制性铲平……
国家赋予您们权利,难道就可以滥用权利和践踏民主、欺权、肆意凌辱农民的合法权益吗?
天可怜见……
三、此等践踏公民行为让我很是愤慨,我就想问在土地征收中农民能不能享有如下权利:
1、征地政策知情权;
2、对调查结果拥有知情权;
3、征收批复情况的知情权;
4、征地补偿情况的知情权;
5、要求公告情况的权利;
6、拒签补偿登记的权利;
7、拒绝办理安置和补偿的权利;
8、要求对土地恢复耕种的权利
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赵楼村农民:赵爽
13636686005同微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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