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707 提问时间:2018-12-17 12:17:54

羊山镇王举楼村书记王来法,于2015年二月驾车把我撞成左腿多出开放性骨折,然后逃逸。后来被事故科交警查获,付全部责任,我手术费花了20万左右,其一毛钱也不出,我们大部分钱都是借的,后经法院判决赔偿我医药费25万元。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后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现在三年半了,分三次给了四万块钱,还不够我还账的呢,其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村书记,还在镇上担任各种职务,每月有固定的工资,就是说没钱,耍赖皮不给钱,其出入都是开着一辆白色的雪铁龙轿车,车牌号鲁H596RH,这样一个失信人,老赖有什么资格担任群众的父母官,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肇事逃逸,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视国家法律与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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