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76 提问时间:2018-12-19 18:43:51

在新闻网对《海信济南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按规定给员工设立公积金缴存账户及《海信济南分公司拒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交公积金应付补偿、夏季室外高温作业补贴、工作服押金》的持续报道后2018年12月18日我本人接到海信济南分公司赛维部的电话对方表示愿意和解、并且签订了和解协议、然而2018年12月19日上午对方《海信济南分公司赛维部》又提出让我删除以上的两则舆论帖子《因为删帖属于违法行为》我没有满足其要求,对方《海信济南分公司》便以此为由终止支付了其承诺的相关数额的补偿金,我真的无语了、、、、、、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