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761 提问时间:2018-12-25 14:52:47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在潍坊恒大名都小区购买住房一套,已于2018年10月31日交房,就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恳请查实回复:

一、精装房交房标准监管

恒大名都为精装房,合同中也明确写明了交房标准,但业主收房时,却普遍存在众多难以接受的问题,如:墙面开槽未处理、墙面电线裸露、阳台推拉门仅以螺丝固定开槽未回填、壁纸破损、房顶污染、下水管道未接通、门框破损等等,室外道路、景观等狼藉一片。自10月31日至今,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房标准。(有现场照片留存)

对此,请问:1、精装房交房标准,是否由相关部门制定?2、房地产项目由哪个部门监管、监理、验收?3、明显未达标项目,为何能通过验收交付给业主?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二、物业费收取问题

因开发商及物业原因导致业主收房后无法入住,但物业仍全额收取物业费,显失公平。就此问题,多次向物业反映,他们要么推脱,要么反复,结论就是:肯定不能给予物业费退还、减免。

对此,请问:对于物业费类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是否已认真、切实履行了职责?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以上问题,请大领导们百忙之中给予关注,查实处理,为民做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塑造气正风清、诚信良善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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