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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543 提问时间:2018-12-27 21:47:00

2017年莱西市苏州花园开发商选聘金都物业作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并已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作为四星级物业,备案物业服务费为每平1.34元。
君汇物业成立于2017年5月24日,注册资金5万元,法人代表为开发商老板的亲妹妹和儿媳妇(今年更换法人代表为李化)。由于该物业无资质、无星级,从未有过管理物业的经验,根据相关法规,不符合前期物业招投标的条件。于是就花1万元钱收买金都物业,私下签了一份协议,要求金都在办理手续时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让君汇物业接手前期物业。但这种违法违规的做法,被主管部门否定。
合同到期后,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前期物业继续履行职责。2018年9月,开发商配合金都物业在主管部门重新备案,仍为四星级1.34元。
但开发商排挤金都物业,阻挠其履行相关职责。无奈之下,金都物业于11月11日声明退出前期物业管理。而开发商则于10月声明说,金都物业未履行职责,已与其解除合同。
然后,开发商自己的君汇物业就以小区的前期物业自居,将物业费调至3.8元每平,且每两年涨5%,又制定一系列苛刻条款,如必须购买高于其他小区价格两三倍的底屋车位(底屋终年渗水严重,无法使用),否则不予交房;不买底屋车位,自行车、电动车就不能进入小区,等等;必须签订这个高价物业合同,并要写上一句话:我是自愿选定君汇物业。否则不予交房。另外还建了一个微信群,专门宣传高价物业费的好处。
通知业主去收房,但业主去售楼处后,却多次被关在门外,由售楼员动员业主签高价物业合同。
大家想一想,众多业主受骗花高于备案价50%的钱买了房子(共多付款三四十万元),已经借钱、贷款债台高筑,要是签了这个物业合同,又要拿出至少二三十万的钱买底屋车位,然后每年要交五六千元的物业费,而且还要按5%递增。且不说有没有钱,起码买卖要自愿要公平对吧。业主们说,买房子买了个无底洞,碰上这么贪得无厌的开发商,怎么也填不满啊。
主管部门明确答复:物业费必须按备案价执行,因为最高五星级的物业公司,服务费才每平2.09元。这个3.8元的物业费不合理,不合法。为此,半岛都市报也多次报道。
但业主的权益,媒体的报道,政府部门的答复和处理,开发商根本就不屑一顾。就像高于备案价50%卖房,相关部门在九月份出重拳治理,但没有见到开发商受一丁点影响,业主们反而受到开发商的无情报复,有的甚至买不了房,贷不了款,钱也没有退。就像小区里的违建,执法部门七月份已下达拆除通知书,但违建照旧。
在这个讲民主法治的社会,难道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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