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342 提问时间:2019-01-18 15:48:37

1、 非法圈占宅基地,围堵户户通水泥路。2016年国家拨款村集体道路改造户户通水泥路,侯占争非法圈占宅基地应依法拆除让路与民,村里本来已准备拆除,侯占争当晚赶回村里要求停止,过几天村委通知我家说修路可以但我家必须拿钱拿地赔偿给侯占争否则不拆(至今没拆没通)。

2、指使堂哥及侄子殴打村民,并把侄子洗白入党。2013年侯占争堂哥侯占涛与村民侯品吉因宅基地纠纷,侯占争教唆侯占涛侄子侯金光将侯品吉打成十级伤残,并扬言法院由他撑着。通过侯占争幕后运作侄子侯金光不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还可以入党,侯占争把其两个侄子(20多岁)安排入党安插到村委形成家族势力,干涉村委工作。

3、充当他人保护伞,谋取不当利益。2017年指使地痞无故殴打新华村村民徐希江的儿子儿媳妇致使受伤住院。(原因是侯占争的外甥与徐希江的儿子发生口角).

4、公车私用。多年来自从当上法官以后经常开着法院的公车在村里招摇过世,显摆其势力,家族更是仗势欺人,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综上所述,郯城县人民法官侯占争身为一名法官、共产党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法犯法,鱼肉乡里,影响恶劣,民愤极大。这样的法官怎么能承担的起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多年来我们多次举报,但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但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坚信正义迟早会到来。希望上级领导认真核查严肃处理,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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