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079 提问时间:2019-01-25 12:36:35

2019年1月10日,本人去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时兴御德经济适用房高层2号楼2单元402室,看望独居爷爷时,发展防盗门福字后面插有一张纸,本人拿下后,发现上面写着《违章处罚通知书》,内容是该住户在未交费的情况下,私自开启供热阀门,要求追缴损失一千元并补交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等等。最后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济宁四和供热公司监察中队署名。我看到这个单子的第一时间打通了上面的电话,说,我们家暖气已经报停两年了,根本没人动过暖气阀门,而且室内的暖气进水阀和回水阀一直都是关闭状态,再说我们都不知道入户阀门在哪里,不存在自己私自开启供热阀门。但是监察科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监察人员去检查的时候,发现阀门是打开的。我说怎么处理,他说你不行就到热力公司来。然后挂了电话,下午两点,我第一时间赶到热力公司监察科,说明了情况,而且那个入户阀门是在柜子里锁着的,住户个人根本不可能打开。但是工作人员说,去检查的时候发现阀门来了,所以就开的罚单。我就想不通,我们家的暖气一直都是报停的,而且你们入户阀门是在柜子里锁着的,2018年11月份去检查的时候,还是关闭状态,为什么就会被打开了?发展打开了,为什么不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和住户,去证实是否真的被打开?去证明住户是否家里在私自使用?而且热力公司监察科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有可能被别人误开,但是罚单已经入系统,不能取消,必须得缴纳罚款和相关费用,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罚一千多元,换谁也不会同意,如果下次再被别人误开,那自己不是还要去缴纳罚款吗?而且供热阀门和锁柜是由热力公司监管的,出现问题,就直接不分青红皂白的处罚无辜用户,实在是完全不负责任,把责任全部推卸给无辜的业主。发展问题不能及时联系业主或物业,第一时间去得到证实,到底有没有被打开过,没有任何人能去证明,全凭他们热力公司监察科人员的一张罚单说了算,完全不合理,我们没有私自去开启阀门,而且阀门有专门的柜子锁着,不存在私自开启的可能,你们济宁四和热力公司未经任何证明和证实的情况下,就出具罚单,我们普通老百姓就这样平白无故的,就要被处罚那么多钱?换谁睡愿意?你们热力公司的责任呢?监察科的工作人员一直给不了处理意见,让去找领导,可是领导办公室里开着空调,却没人,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没见领导来,最后只能回家,直到现在,没有任何处理意见,也没人处理!工作人员说,罚款可以不交,等什么时候想用暖气的时候再说,这完全就是不处理,再用的时候还是得先解决这个罚款问题啊。我们没有私自去打开阀门,也不可能去打开,凭什么我们就得去缴纳罚款?对于济宁四和供热公司的处罚,我完全不认同,不接受,他们热力公司监察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没能保证用户的权益,而且把责任全部推到住户身上,完全是不负责任,希望借助贵平台,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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