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327 提问时间:2019-02-20 11:45:32

本人系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居民,在2018年3月16日前往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缴纳2018年度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缴纳2016和2017年度政府及个人所缴额后,才可以缴纳本年度。本人当时觉得此政策不合理,当场提出质疑,但工作人员却告知,这是省里下达的文件,必须执行,如果2018年度不缴纳,什么时候要缴纳新农合,什么时候都必须从2016年度开始补缴,并且强调这是山东省统一下达的。当时我打了菏泽市市长热线12345咨询,接线员和曹县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答复一致,因为他们都说的是省里下发的统一文件,基出相信省政府的前提下,因担心缴纳不上,以后会补缴的更多,我补缴了2016和2017年度共计1150元费用,并把家人都补缴完成,共计3450元。但至2018年10月份,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又下发了一个不需要补缴之前年度的文件,诧异于政策变化得如此之快,我又咨询了市长热线12345,工作人员仍然回复说这都是省的文件,没有办法的事。这次我注意到,不再补缴的文件是菏泽市下发的,因此打了省里的12345咨询,却被告知省里从来没有下发过需要强制补缴的文件。至此真相大白,市长热线12345和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口径,将本就不合理的政策虚假宣传,讲是省里文件,以便让老百姓容易接受,欺骗老百姓补缴不合理的新农合费用,因为新农合是交一年管一年,之前并没有使用,补缴本身就极度不合理,而菏泽市这些政府人员为了多增加收入,制定了补缴政策不说,竟然还统一口径欺骗人民,实在太让人气愤!经常说,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可却没有想到,在现实社会,去行政机关正常缴费竟然有这种上当受骗的经历!也是非常愤慨!我以政策不合理的投诉请求申请退还补缴款,此时曹县人力资源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终于承认是市里文件而非省里文件了,但仍然强调已经缴纳了就不能再退,试想警察抓到骗子还要给受害者退还骗的钱呢,难道我被他们欺骗才相信才补缴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以前也不是不相信菏泽市政府,但不说之前的,就说这个事,活生生的事实就摆在这,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怎么让百姓信服?以后再有什么政府文件需要人民,人民到底该不该相信?知错就改是好事,但之前错的就是错的,还是在不诚实的前提下,仍然不退还,说句没办法就行了,那公信力何在?! 信用是社会的根本,诚实是做人的基石,这两点政府都没有做到,甚至连个正确的态度都没有,我一定会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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