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导游于1月25日至带领俄罗斯旅游团时,态度恶劣,威严恐吓,数次造成严重工作失误,对来自祖国各地的参团群众心中树立了恶劣的旅游业印象,并造成实际身心伤害。其恶劣行径如下: 一、团内有人严重感冒并发烧,杨拒绝带其买药或提供帮助,团友再三请求后,才同意其自行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去买药。后恶意告知集合地点在室外某处,实际集合地点为红场的商场内,1月26日莫斯科风雪交加,体感温度甚至低于摩尔曼斯克零下三十度。且该团友正在发烧,在室外等候二十多分钟导致病情加重。 二、1月27日全团组前往捷里,出发时间仅在前一天小声宣布,导致有团友迟到几分钟,而杨在七点半出发时,人数不清点即刻出发,造成团友被滞留在摩尔曼斯克疗养院。 三、在萨米的自费项目中,有一名年轻女孩睡着没有听到下车通知,被单独滞留在大巴车内,当时是晚上九点多气温零下二十多度。事后女孩有向旅行社求助,被杨当众大声斥责,并扬言不惧怕投诉,言辞激烈。并事后仍然发信息恐吓该女孩。 四,威逼参加自费项目,并在一切合理的情况下,于郊外将四名团友赶下车。下面就此事件详述: 1月30日事情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1.杨先隐瞒误导自费项目真实情况,慌称今日不接待个人参观者。必须入团报单才可进入叶宫浏览,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叶宫接待个人参观者。 2.我怀疑该自费项目价格的合理性,拒绝参加自费项目。因此在距离叶宫1公里左右的位置,杨安排樊导带领其他团员继续前往叶宫参观。我们不参加该自费项目的6人随他下车,进入一家超市等待。 3.杨提出,我们6人在等待期间,可自由活动,只要在12:00前返回即可。 4.我们虽然质疑叶宫价格,但是并不排斥了解叶宫,因此随杨滞留超市的6人都决定前往叶宫,参观外围以了解情况。 5.我们6人因打车次序不同,两人先抵达叶宫,而当事4人,稍后才抵达。 6.先抵达两人,因早到,参观外围完毕后,直接返回超市点,与杨汇合。 7.我们当事4人抵达叶宫参观完后,与樊导带队的本团队人员相遇,遂决定,免麻烦,在叶宫上车点与樊导所带本团队其他人员一同上车,因此不能在12:00前返回超市位置,并告知杨,杨即威胁说我们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8.团队大巴接团员时,我们随其他团员共同上车,落座,已经归队。 9.杨安排俄方司机人员配合,以点名为由,说我们四人未报叶宫项目,没有支付交通费用,因此必须下车。我方觉得情况荒谬,为何先前返回超市未参加叶宫项目的两人也在车上,却没有被告知有欠费一说?其二,整个行程,俄方司机从未点名,为何此时偏偏点名,同时司机劝我们下车时,说的俄语我们不懂,只能听杨解释…当我们提出愿意补差价时,开价4000卢布。因为我们4人迟坐与少坐了大巴车1公里多的路程,需折合人民币400,有何合理依据?我们表示不理解,拒绝! 10.我们被驱赶下车,杨安排樊给我一张图片,俄文地址。说是午饭就餐点,让我们尽快自行前往,按时赶到则可正常上车。 11.地址是俄文,因是手机图片,无法拷贝,我们无法自行打车或查找。造成很大抵达障碍。 12.我们尽力赶往,一路上多次与杨联系询问,杨拒见到我们的求助绝答复与给予协助。 13.最终我们抵达后,杨又在微信中回复我们,慌称经全团队要求(如有:请杨出示证据)不愿意在就餐点继续等我们,不得已大巴车继续开至下一个点,杨甚至并未告知我下一个点是在何处。 14.最后在樊导不断主动联系,体贴关心询问的情况下,约定20:20在莫斯科火车站附近汇合,才最终解决麻烦。 15.因以上原因,我们未能顺利归队,导致在圣彼得堡得滞留在团队外,自行奔走超7个小时,造成人身财产不可预计性伤害风险。 我方认为,杨违反旅游合同条款 1.不应欺骗,胁迫我们参加自费项目,项目情况,并非他所说,景点当天可接待个人参观并非一定要入团。 2.当我方出现危机时,不但不协助,并故意提升我方解决问题的难度,对我方诉求长时间置之不理。 3.甚至我方有充分理由推断,杨因我方不参加自费项目,影响其收入,后又因我们自行组织参观,恼羞成怒,故安排俄方司机为其张嘴,赶我们下车,请与俄方司乘人员核实具体情况…
我们于火车站汇合后,杨又将责任归结在我们脱团的问题上,导致我们自己错失团餐,与按照旅行计划参加后续浏览项目。咎由自取,胁迫我们认同签字,我们拒绝。杨遂即胁迫欺骗其他不知情团员签字其论述内容望得到证明,因不少心存正义且知情的团员并不认同杨的做法,拒绝签字,仅少量不知情或害怕杨威胁的团员签字。
此过程,真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