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94 提问时间:2019-03-01 15:41:07

本人于2019年春节前与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宝龙城市广场二楼东区的青岛交换空间创意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交换空间)签订6万元的装修合同,该公司从广告、实体店CI、合同等均包装为央视交换空间样式,确定是央视交换空间的分公司或加盟店,受总部统一管理,基于对大品牌的信任,随后按合同约定缴纳了1.8万元(合同30%)的首期付款以及2000元设计费,计划春节后定好设计开始装修施工。

2月24日,接到一陌生电话,称是该装修公司员工(未透露职务、姓名),告知公司倒闭,称后续装修想交于某装修队按原合同价格实施,作为消费者,我提出退回首期付款等,此事结束,但该工作人员称钱肯定退不回,只能接受他们的协商方案。

事发后,本人到该公司实体店查看,已关门停业。随后我问与我签合同的当事人,其称已离职,听说是大老板跑路了(事发前三天我还在与其商量尽快协调设计师的事情)。之后我又拨打了央视网广告合作伙伴,交换空间装饰的全国统一电话(400-020-2008),其称确实收到该加盟店的相关汇报,让我们与其协商,或者诉讼,他们只负责协调。

对一个消费者来说,用较高的价格选择一个品牌,是基于对大品牌的信赖与放心,而用同样的价格选择施工队,是钱多了烧的。所以,我未接受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想要回首期付款及设计费。没想到这条路很难走,律师朋友说不好要,因为各种证据和执行的困难;去派出所,说没法立案。

老百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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