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362 提问时间:2019-03-04 13:06:54

我和合伙人刘华于2011年承建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李肖海安置房工程(3:4:7:8:9号楼)共五栋,并于2013年年底将安置房钥匙交给杜店办事处。至今2019年3月了开发区尚拖欠工程款一千二百多万元,中途多次向各部门及巡视组反映情况都得不到处理。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区棚改办相互推诿扯皮就是没有部门出面处理。现在我和刘华被民工工资和各种欠款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当初我们投资时就是相信安置小区是政府工程才货款垫资建筑的,那知道开发区管委会言而无信让我们现在是要钱无路,喊冤无门。望滨州市市政府不要让我们这些外省投资人流血又流泪!

注:当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李肖海安置房工程款的崔新华副主任己经被纪委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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