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99 提问时间:2019-03-21 19:39:29

我是报考2019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刘盛丹,我报考职位是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科员(四),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所报岗位排名第一,但于2019年3月15日下午五点左右接到单位电话通知,说我白细胞计数偏低(3.38*10^9/L),虽然没有任何疾病但仍要取消我的录用资格。(目前没接到任何书面决定,也看不到体检表)我自检结果完全正常,对这一结果不接受,关于数据和体检流程的质疑我已在图片中说明。作为招录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机关,仅依据医院不合理的体检结论就认定本人体检不合格,并作出取消本人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今天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电话均无人接听,我的行政复议都不知道递交给谁,如何递交,国家公务员局的邮箱也发不过去,国家税务局的微博私信也没有回,与青岛税务局进行交涉他们把责任全都推给医院,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通过何种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请求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公正的救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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