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439 提问时间:2019-03-26 08:39:17

2017年10月,因为国光电工(威海)有限公司(日本独资)没有按时给我母亲缴纳社保,导致我母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退休,我向山东威海市临港区社保中心反映该问题。

 2018年1月4日,临港区社保中心对国光电工送达了(威临港社稽意字【2018】1号)处罚通知书,但是却一直以企业经营困难、中美贸易战等奇葩理由拒绝执行该处罚通知书(规定期限是60个工作日内)。详见附件一。

2019年1月21日,威海法制办在早已经超过行政复议期限的情况下(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下达《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威政复决字【2018】第172号),以使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撤销了临港区(威临港社稽意字【2018】1号),并要求对国光电工重新调查。(具体是哪条法律使用错误?什么程序违法?重新调查什么时候能有结果?)详见附件二。
另外国光电工还存在伪造员工签字,贿赂举报人等情况。(详见附件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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