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486 提问时间:2019-03-27 17:56:08

控告

海阳市公安局长王诗新等

伪造假拘留证 关看守所 报复惨杀上访职工

打断胸骨和4根肋骨 23天不准治疗

给止痛药片吃着暴虐折磨

 

控告人:王玉军,男54岁,汉族,身份证37062919661102069X,电话:13792560058

被控告人:海阳市公安局长  王诗新

被控告人:海阳市公安局原看守所所长  任军

案件起因及案情

事实理由及证据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宾馆隶属于海阳市人民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4年海阳市委市政府个别领导,把海阳市宾馆这个近亿元资产的正科级事业单位,3天内就宣告改制、破产转让。安置单位领导,强迫职工下岗失业,剥夺职工一切应有的合法权益。

我们崇尚道德,敬畏法律,把相关问题逐级反映到各级党委、政府,坚信党和上级政府会主持公道。

一、 这样“诱拐绑架”我惹了谁

2014年6月9日,海阳市委副书记陈海涛、政法委书记辛宗明等和其他各局领导,专门为海阳宾馆职工安置,召开专题会议并郑重对我们承诺,你们不用上访了,一个月内给予解决。一个多月后,在工商局会议室,给海阳宾馆全体职工答复,结果失信。

2014年7月29日,海阳宾馆职工张海平组织了不到10个人,找我去北京上访,我说:都不去我也不去了。张海平对我说:姜兆荣多次说:他(表兄弟)民警(姜风欣)传出消息,要求这次10个人也要去北京上访。张海平找到姜兆荣两人商量后,姜兆荣又重新组织,增加人员、联系北京客车司机,购买了团体车票等。

2014年8月1日上午,在张海平和姜兆荣的带领下,再次把职工诉求,反映到国家信访局。傍晚,我们17人集体要求(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登记后。山东省委特别重视,给予海阳市委书记(姜仕礼)通报记过处分。

主要原因是:

1.张海平、姜兆荣带领职工,花300元钱雇人写材料,集体联名举报原海阳市委书记李树军。

2.本次上访,海阳市委书记姜仕礼又被省委通报记过处分。

3.海阳宾馆违规改制、破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被举报。因此,触碰了相关领导多项利益底线。

4.海阳市市场监管局与张海平、海阳市公安局与姜兆荣,这两个维稳责任单位与海阳宾馆这两个上访领头的相互勾结,共同把我推到了风口浪尖,背后再联手,以卑劣肮脏的手段,阻止职工上访。

海阳市公安局原政委王诗新,在主持公安工作期间,执法犯法,不顾法律和职责约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打着维稳的旗号,滥用警力实施血腥的暴力截访。为保护个别领导的不正当利益,替领导泄私愤、打击报复,故意捏造事实,炮制虚假案件,扣帽子打压。其主观完全本着强加“扰乱公共秩序”罪名、伪造假拘留证,来掩饰关看守所恶意报复。有意纵容、指使看守所(在押犯人、黑恶势力)殴打、暴虐、折磨等,不择手段“惨杀”维权职工在看守所,以此公然对抗法律和组织审查。为达个人目的,假公济私,以权压法,完全置国家法制和人民死活于不顾,令人难以置信。

请看!几方联手,步步设局,层层造假,精心策划了五个触目惊心的连环陷阱,在看守所制造恐怖!一个天大的阴谋“狼群行动”正在逐渐开始蜕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步陷阱“内鬼警察”通风报信 设夺命圈套

我们在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市委书记姜仕礼收到省委通报记过处分文件后,公安紧急安排部署)海阳市公安局(东村派出所)民警姜风欣,立即给海阳宾馆姜兆荣(上访领头的),打来一个非常的私密电话通风报信民警姜风欣对姜兆荣各派出所抽调3-4人,要去抓宾馆上访职工)等内容。电话秘密授意后,姜兆荣马上指使张海平找我,要求我和烟台市驻京办刘主任谈谈话?蓄意设计让我与接访领导谈话,有预谋地制造我是“领头的”谈话现场假象。

以下是谈话过程:

海平约22时突然到房间找到我说:王玉军你去和烟台驻京办刘主任谈谈话。

我很惊讶和质疑地对张海平说:我不去谈话。上访是你们俩组织的,4天又都是你们两人单独与各级接访领导谈话,我一直没参与。为什么进马家楼之前,你们两人都不找我和接访领导谈话?进入马家楼之后,突然你们两人都要找我去和领导谈话?

张海平又说:不是我要找你去谈话的。是姜兆荣叫你去找刘主任谈话的,你就去谈谈吧?谈谈就回去?

我对张海平说:要不你叫姜兆荣咱们都一块去谈话。张海平说:好你跟我出来。

我跟着张海平来到房间门口,烟台市驻京办刘主任就在房间门旁等着?(质疑这是有意在等我吗)张海平叫了一声姜兆荣后,张海平又对我说:这是烟台市驻京办刘主任并给我介绍认识。张海平给我介绍完刘主任也走开了?我又把张海平叫了回来。我很严肃地对张海平说:你俩这是要谈话吗?你叫姜兆荣:要谈话就一块谈?你们俩都不谈我也不谈了。我让张海平叫过姜兆荣两次一块谈话,姜兆荣都不参加。(张海平、姜兆荣合谋设圈套,所以都躲躲闪闪不去谈话)质疑你二人没有谈话,又是怎么提前认识刘主任的?

烟台市驻京办刘主任对我和张海平说:你们回去吧?明天早上,海阳市委书记姜仕礼的办公桌上,就会有一份文件(通报记过处分),我和海阳陈海涛副书记也通电话说好了,回去就解决,不解决你们再来。我们都同意了刘主任的意见,回海阳解决。晚上23时,坐上海阳市政府在马家楼花钱租用的车辆回海阳。

张海平、姜兆荣诱骗我与接访领导短短的几句谈话,背后是一箭多雕的夺命圈套,为阴谋陷害,埋下伏笔。

    第二步陷阱,刑警借圈套 非法抓人 陷阱取证

需说明三个诱捕过程:

《一》8月2日,星期六,下午14时,海阳市政府租用的客车,把我们17人直接强制拉到海阳市公安局院内。车一停,各派出所等40多名民警,把其他职工分别点名带走。

《二》刑警二中队两名民警,直接抓我,按着我的胳膊。这很明显提前(设圈套)早有预谋是针对我的?我理直气壮地当众追问两名民警和在场的所有民警:为什么抓我?我触犯了什么法律?两名民警满脸的茫然?被我突然提出的质问,问住了,无法答复抓我的理由,无言以对的场面非常尴尬。这时远处有人在喊:不用动他,让他自己走。因为我们没有违法事实发生,所以,民警无法当众正面回答我提出的质问。按规定:应主动告知抓我的理由并依法出示拘留证?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法定拘留、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把我强制带到审讯室,实施无理由非法拘留。

邵朱平队长和两名民警在审讯室对我单独隔离审询,搜包、暂扣手机、索要数据线,非法查看我的手机隐私。还口口声声喊着要找领头的幌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侵犯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存在严重渎职行为。

我在审讯室再次追问三位民警:为什么要抓我?我触犯了什么法律?这时民警都统一口径说:因为你和领导谈话了,就是“领头的”你不是领头的,为什么你和领导谈话?(这明显是借圈套抓人)

我又追问民警:与接访领导谈话就一定是领头的吗?不是领头的,就不能和领导谈话吗?群众与接访领导正常谈话犯法吗?

我马上联想到昨天晚上,在北京马家楼民警姜风欣给姜兆勇通风报信后,姜兆勇有意安排张海平找我与烟台市驻京办刘主任谈话是个圈套。原来找我谈话是假,他们急需这个谈话过程是真。目的是:利用这个谈话过程,把我栽赃成所谓“领头的”找这么个由头,作为抓我的借口,可谓用心险毒。

刑警二中队的主要目的是:借圈套,先抓我,把我单独拘禁在审讯室漫长地等待9个小时,等着他们几方联手,背后再伪造证据。

《三》姜兆荣受王诗新、姜凤欣等特殊安排。在第一时间,姜兆荣第一个被熟悉的警察,迅速带到熟悉的管辖地(里店)派出所,密谋策划,恶意串供。第二次利用海阳宾馆(姜兆荣)这位既是领头又是线人(两面人),配合(里店)派出所,快速秘密编写了一份扭曲事实的材料,用作引导16名职工签名,作为打开伪证的突破口。

第三步陷阱,背后签名 伪造证据 关看守所 创造条件

姜兆荣根据要求,配合(里店)派出所写完材料后,都像大功告成,英雄凯旋般享受着公安局最高礼遇(四盘菜四盘饺子)成为座上宾,设宴特别款待,同时,其他各派出所民警都拿着姜兆荣这一个人编造的一面之词,来强迫16个人都按照姜兆荣一个人的主观恶意签名作证?这根本不是在“依法取证”而是在公开伪造证据,栽赃陷害。

有的派出所民警直言不讳地说:里店派出所的工作效率真高,这么快就把材料整好了?你看(里店)姓姜的(姜兆荣)写的这份材料挺好,你赶快照着签名。(这是诱供)

有的派出所民警,捂着传来的一面之词不准当事人看,就要求赶快签名,说某某都签了,赶快签完名就可以回家。(这是骗供)

还有的派出所民警说:你看王玉军还在网上发帖。民警都在替谁调查,我受职工张海平安排,网上发帖集体联名举报?替谁调查我们去了几趟济南(中央巡视组)?对宾馆违规问题不如实问询记录,专门以整人的方式恶意签名?

各派出所之间,互相用“假证词”长达9小时的串供、诱供、骗供、逼供签名

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迫海阳宾馆16名职工,在这份被扭曲的“假证词”上,弄虚作假签名认定做文章。不签名不放人,变相暴力取证、刑讯逼供,非法逼取16名职工盲从签名。再次把我推进层层设伏的圈套。

综上所述,先设圈套,后抓人,再以非法方法,收集、伪造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用作处罚决定,明显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取证,伪造证据。

经调查核实,姜兆荣配合完成两次栽赃任务后,把我变成了替罪羊“内鬼警察”姜风欣又找到公安局原政委(王诗新)替(亲戚)姜兆荣打招呼说情了。姜风欣对王诗新说:不能让姜兆荣这个(姑表弟)进去。姜兆荣是这样免予这场荒唐的“刑事处罚”再次享受法外开恩,特权关照的背后,竟是一场偷梁换柱的阴谋交易。姜兆荣都公开承认说:本次关看守所拘留的确有他。我又追问姜兆荣为什么你没有被关看守所?姜兆荣说:有伙家们保我。

王诗新、姜凤欣、姜兆荣、张海平,一警一民“双内鬼”作祟,密谋点燃了栽赃陷害的导火索,把哥们交易凌驾于法律之上,背后还隐藏了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撕开层层伪装,直接拷问着司法公正。如此“钓鱼执法”强权陷害,我们只能屈从于滥权之下,成为背负屈辱的受害者。

“双面警察”姜风欣,多次充当两面“内鬼”故意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其行为严重违法。

第四步陷阱,做好伪证 送押看守所施暴

晚上22时,签名基本完毕,伪证基本完成。刑警二中队民警说:走。我问:到哪?民警又说:到了就知道了。结果来到中医院,民警两次问我要了180元钱,强制给我做了体检。

体检完,又回到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民警又对我说:走。我没有违法,我认为要送我回家。因为一直都没有民警口头或书面告知我触犯了什么法律或被拘留了?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法律依据和法定拘留程序的情况下,仅凭医院体检180元钱的一张收款收据,晚上23时20分,就直接把我强制送押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共非法拘禁9人)

这样层层勾兑出的法律依据合法吗?我触犯了什么法律?我何时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我始终不得而知。

刑警二中队民警明知这是非法截访行为,所以,没有按照国家法定程序,依法出具传唤证、拘留证、刑拘通知书、制作立案决定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多次向刑警二中队队长邵朱平,追要拘留证等相关的法定手续都不给。邵朱平说:应该治安大队出拘留证等手续。我又问治安大队,民警张振宇说:谁拘留你,谁应该出拘留证。

追问:谁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哪位领导审核、签名、批准、签发拘留证的?

众所周知,签发、出示合法的拘留证(把无罪的人,变成有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的。所以,谁都不肯依法出示合法的拘留证和法定的证件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简单讲,就是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也就是说:海阳公安机关在异地(北京)不具有行政管辖权和行政处罚权。

事实上,北京公安作为(行政管辖机关和行政处罚机关)都没有认定我们在北京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谁赋予海阳刑警二中队民警违法行政的特权?不依法出示刑事拘留证,不依法履行法定的立案程序,就非法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羁押在看守所,既成事实。

二、 伪造假拘留证 关看守所 惨杀上访职工

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七夕节,晚上23时20分,刑警二中队民警没有依法出示、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就把我非法送押看守所收押。依据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之规定,其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

原看守所所长:任军。

刑警二中队两名民警把我送押到看守所就匆匆离开了。看守所接收室只有一名民警在值班,民警唐伯怡从看守所的柜子里拿出一张提前准备好的、没有执法单位公章的空白拘留证,要求我在这张【海公(刑)拘字2014)0001号】没有执法单位公章的拘留证上签名。我发现拘留证上没有(海阳市公安局和海阳市看守所)这两个执法单位的公章。编号0001号也不知是怎么编出来的?我对空白拘留证的合法性,产生很多质疑。我拿着笔没有立即签名,看了一会,抬起头刚要追问为什么没有公章?民警唐伯怡明显有些紧张?急忙说:也就拘留3天,一会就到了。由于唐伯怡及时打断我要追问的话题,所以,我没有再追问并签名。民警唐伯怡又说:按照23时签名接收,给我戴上手铐收押第7监室(过渡室)。

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收押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刑警二中队民警)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其一、看守所接收民警唐伯怡,主观明显故意违反看守所收押条例规定。明知(刑警二中队民警没有按规定持有刑事拘留证送押)不符合收押规定,不但不拒绝收押。反而,胆敢随意伪造没有公章的、没有法律效力的【海公(刑)拘字2014)0001号】假拘留证糊弄人,来掩盖非法收押行为。

其二、看守所只是收押监管机构,没有抓人的执法权,更没有宣告、出示、签发拘留证的权力。而看守所接收民警唐伯怡,敢伪造没有公章的【海公(刑)拘字2014)0001号】假拘留证,并超越职权,一个人宣告、出示、签发、收押,一条龙全包?其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

其三、拘留证编号0001号又是怎么编出来的?难道“海阳天下无罪”1至8月份只抓了我1个上访的吗?据查:我没有查到这个编号。这张空白拘留证,从程序上、公章上、编号上,都是非法无效的。

其四、追问看守所民警唐伯怡,出示没有执法单位公章的空白拘留证,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既不能代表国家机关,更不能代表各组织部门,你代表谁行使公权力非法收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依据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之规定,其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

我们坚决不能容忍权力失控,链条式造假至此,竟造出了一张“杀人执照”用一纸空文当“道具”架空国家法制,打白条执法。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把无罪的人,变成有罪)关看守所报复害人。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致使国家法律和公民安全陷入极度危险之中。

2014年8月2日至7日,主管7监室民警刘某。

2014年8月7日至29日,主管2监室民警王宏伟。

2014年8月7日,当日值班民警修副所长和辛刚,医生孙某。

2014年8月3日,在押犯人(号长)程学资问我,啥事进来的?我说:上访。程学资说:上访咋能关这里?程学资了解到我和他姑父是同学后,3日至5日对我照顾挺好。

8月5日,程学资叫我订货日用品,费用约600元钱。

8月5日上午,文登李某晕倒,头栽倒水桶里不省人事,浑身冰冷没有血色,我紧急施救李某至苏醒。

8月5日傍晚,民警在第7监室窗口对我说:拘留3天时间到了,你签名再延期羁押到9月1日。延期羁押就是为实施极端暴力创造时间和条件。

8月6日延期羁押的第一天,就急不可待地动手了。我被程学资贴在门边墙上击打,左右两侧4根肋骨被打断及外伤。

8月7日,程学资又把我贴在东面墙上,手上缠有白布条类。用重拳击打我前胸,一拳把我击倒在地,这次把胸骨打断和右侧软肋严重挫伤,倒地后呼吸困难,程学资又双手抓起我的头发,把我提起来,又继续击打,大把的头发被抓掉。程学资边打边说:就你这样还上访?你上什么访?你干什么不好,你上访?你要离开这个监室,你到那个监室我都能叫他们揍你。

2014年8月6日至7日,连续两天我遭牢头狱霸程学资致命性暴力毒打,我前胸5处骨折和心肺内伤,基本打散骨架。程学资拳脚打完后,又用自制工具抽打,耳朵被抽打的嗡嗡响,当时听不清楚了,颈、肩膀、背、耳,都流着血,满身血淋淋的,多处出血性外伤。

以下是释放后海阳市人民医院检查我被打伤情报告如下:

1、胸骨骨折。凹陷成漏斗胸,压迫心肺呼吸。心脏二、三尖瓣轻度反流,左室舒张功能减低。

2、双侧多发骨折,左侧3至4前肋,右侧7至8前肋,断端骨皮质毛糙。

3、左肺下叶膨胀不全,左肺下叶部分不张。

4、左肺肺炎,左胸腔积液,积气。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并出现气胸症状。

5、左侧肋骨皮质欠规整。

6、五个月后陈旧性骨折,断端骨质硬化,没有愈合。

7、右侧软肋严重挫伤,至今依然疼痛。

我被打致重内伤7处,出血性外伤5处,共12处伤。

看守所民警利用潜规则,供养牢头狱霸黑恶势力,间接实施致命性暴力,来掩盖疯狂报复。用白加黑这些模糊手段,来规避责任,美化犯罪。

连续两天长时间致命性暴力毒打残酷折磨,下手狠毒,拳拳致命,招招见血,生不如死。在我身体忍受击打到生命极限的时候,实在承受不了,心想因上访有人要整死我,利用看守所借刀杀人,民警有意纵容不管。生命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用生命来报警抗议,产生了“自杀”抗议的念头。我离门约2米,一头撞到门上,头上撞了一个大包,头部和颈椎也受到严重伤害,二次倒地后程学资他还在打我,边打边说,你还装蒜。

   1)如果我没有撞门的举动,前胸多处骨折,基本打散骨架。再打肋骨有插进心肺的危险,或心脏受外力挤压会瞬间骤停休克,生命将终结于此。

   2)撞门后,民警终于来了,我没有被打死。觉得人民警察就是我的希望和救星,我终于获得了二次生机,结果……。

值班民警修副所长和辛刚,在监控上看到我被打、倒地,却视而不管。看到我撞门,二次倒地,事态严重,民警修副所长和辛刚紧急直奔7监室来。修副所长说:再撞门就挂你铺板。我在人民警察的重重保护和严密的监管之下,却遭到长时间毒打没人管?在我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撞门报警抗议,民警却要挂我铺板?程学资在看守所内,猖狂实施二次三次刑事犯罪,民警未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包庇纵容“打人有功”并无罪释放。谁在程学资背后层层授意指使?

民警修副所长和辛刚把我带出7监室,我感到撕心裂肺,疼痛难忍,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心慌,口干舌燥,口苦严重,坐都坐不稳。我多次向民警和医生反映,要求到医院检查治疗,均被拒绝。看守所孙医生明知我被打伤,故意不准治疗,只给我一片止痛药片吃。孙医生说:吃了这片药就好了。第一次被民警修副所长、辛刚和孙医生剥夺我救治的权利,又把我投进了另一个极度危险的境地。截访变成了截杀!

 三、  虐杀在看守所

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29日,我被打伤23天时间内,我向看守所值班民警和医生反映过8次以上,要求到医院检查治疗,均被拒绝。

7日29日,23天的时间,孙医生明知我受重伤,给我约5次止痛药片吃,还有一种药片,不知是什么药?需查明。我向孙医生反映过4次。

7日29日,向主管2监室民警王宏伟反映过3次。

8月7日,我被修副所长和辛刚带出第7监室。带着满身的内伤和多处流着鲜血的外伤,在痛苦的哀求声中,口含着止痛药片,又被修副所长关进2号监室,与贩毒、死刑犯关在同一监室,继续利用重刑犯实施暴虐折磨,有意对我造成二次伤害及多次重复性伤害。民警搭台,指使犯人施暴。在暴力与软暴力的共同作用下,虐杀在看守所!

请看我是怎么熬过,多处骨折,23天长期不准治疗,给我止痛药片吃着,继续惨遭以下泯灭人性的报复性残酷折磨的?

1、双侧多发骨折,伤情严重到不能大声说话了。每天早晨强迫我做体操,都是犯人轮换替我大声报数。

2、胸骨和肋骨骨折,刺破胸膜感染,引发胸腔积液,把左肺压扁不膨胀。胸骨骨折凹陷成漏斗状,压迫心肺呼吸。心脏受击打,引起后背疼痛,象要爆开一样胀疼,这是心脏的预警信号。我用仅有的馒头来换取犯人给我推拿自救。左眼一直有个黑影晃动,腿和脚都出现浮肿。

3、我睡觉都躺不下,要寻找个合适的姿势,慢慢试着躺几次才能躺下,躺下又起不来了,翻身都困难,有撕心裂肺的撕裂感疼痛。

4、每天还要强迫过度劳动,干活慢或少还要挨打,骨折无法愈合,疼痛难忍。各种体罚,在押犯人相互使个眼色,这个打完,那个打,处处找茬虐待折磨我。

5、每次打我,我都用手护住前胸,他们知道前胸不能再打了,就打脸,他们手掌和拳头打痛了,就用拖鞋底子打脸,嘴里出血很咸,血和泪只能往肚里咽。

6、掐胳膊,掐一下一个大血泡。到处血淋淋的,伤痕累累,旧伤没好,又添新伤。

7、吃不饱,水也喝不足,多处骨折和内伤,痛的我直不起腰,身体虚弱到极限。我被非法关押28天,在地上睡了20天。

8、胸闷憋气,呼吸困难,不能咳嗽,洗手洗脸都困难。身体发烧,要求测量体温也被拒绝。我问看守所孙医生,我的伤何时能好,他伸出了四个手指。就这样痛苦挣扎着,天天手捂着疼痛的胸口,给止痛药片吃着,忍受着各种残酷折磨。

9、处处故意找茬,挑毛病体罚打人。多处骨折强迫我双手抱头,在厕所蹲着,痛的钻心。生命步步陷入了极度危险和痛苦之中,我无法预测下一秒又会发生什么?只能听天由命,任人宰割。

8月10日,第一次提审,给我戴上重刑犯沉重的刑具,手铐、脚镣,手铐和脚镣之间还用铁链连着,像要上刑场一样悲壮,再关进铁笼、锁在提审的铁椅子上,对我形成强大威慑。第一次提审,故意安排在经过多次毒打,各种酷刑折磨过后?国际组织测试:暴力指数达到人体所能承受的最高极限时,精神将会全面崩溃。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安排治安大队民警张振宇密集性提审。这既是暴力取证,刑讯逼供,又是变相使用警械折磨。治安大队提审民警张振宇开始对我询问:老王你是不是领头的?我说:我不是领头的。民警张振宇又说:你不用不承认,你们17个人,16个人都说你是领头的,你不是领头的,也是领头的。逼供的气势如此咄咄逼人。我顺便向提审民警张振宇,报告了被毒打一事。

8月12日,第二次提审,剃光头、穿囚服、戴头盔,戴手铐、脚镣,关进铁笼,锁在铁椅子上。这次提审完全是为了海阳电视台拍录像公开播放,一面为震慑上访人员,一面为公开掩饰他们背后的丑恶。提审民警张振宇对我说:上次提审,你提出被打一事,我已向看守所所长任军反映了。

我何罪之有?要动用这么多卑鄙的手段,关看守所毒打、暴虐?这么重的伤,多处骨折,还要用重刑犯使用的沉重刑具约束?每次提审带手铐脚镣都能把腿划出道道血痕。故意违规使用重刑警械约束,其实这是软暴力,变相使用警械折磨,变着法地侮辱虐待体罚。(5次违规使用重刑警械约束折磨)

临近28天释放前,据说:看守所开会并传达给犯人说:快要释放了,不要再动他了。

我被关押28天,天天都在遭受非人性的残暴、虐待、折磨中度过,宛如置身于地狱刑场的恐怖。

8月27日、安排我凌晨1点10分值班,多处骨折及内伤,发烧怕冷,打个喷嚏痛得我一头栽倒在地,把全监室的人都从睡梦中惊醒。

8月28日、凌晨1点我值班,胸痛厉害,被另一位值班王所长发现,就问我打报告了吗?我说打报告好几次了,他说我再替你问问。

8月29日、是我被打伤的第23天。伤情严重恶化,胸腔积液在天天增多,挤压心、肺。凌晨1点我值班,起床已经彻底起不来了,是同监室的姜某某,把我慢慢拉起来的。

我被毒打的血肉模糊,胸骨骨折、左侧3、4肋骨骨折、右侧7、8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压扁左肺,左肺肺炎,颈、肩、背、耳,都流着血。在这种情况下,再暴虐折磨23天,这是蚕食性虐杀,致残致死的意图非常明显,我多次面临死亡威胁。为满足长期折磨的欲望,故意不准治疗,多次给我止痛药片吃着,利用止痛药来掩盖恶化的伤情,利用止痛药降低疼痛后,再继续反复折磨,这是利用止痛药慢性杀人的又一铮铮铁证。要制造一起潜规则意外死亡吗?看守所暗藏杀机,蓄谋虐杀于无形中,是真正的隐形杀手,太可怕了!监控录像非常清楚地记录了,他们全部的犯罪事实和内幕交易。

刻骨的痛,痛不欲生,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胆颤,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绝望与煎熬,几经崩溃。能奄奄一息地活着走出看守所,心里遭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折磨与恐惧,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在新时代!我仿佛回到了解放前,亲身体验了一次,海阳版的“重庆渣滓洞监狱”的残酷与血腥。

2014年8月29日,我没有申请取保候审,海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振宇主动给我办理取保候审。看守所出具了释放证明书。

上午11时释放,这天正好是我的49岁生日,我侥幸保住了半条性命。

抓我时,民警什么都不说?把我打残了,看守所却在释放证明书上,强加“扰乱公共秩序”罪名?来掩饰枉法手段。

纵观全过程,1、民警通风报信、设圈套。2、刑警借圈套、非法拘禁。3、强迫职工签名、伪造证据羁押。4、看守所民警伪造假拘留证收押。5、授意、指使在押犯人殴打、暴虐。故意设计这样的“狼群战术”上下联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采用这些模糊手段作掩护,混淆视线,规避责任,拉集体做挡箭牌,对抗法律。间接实施致命性故意伤害,置我于死地。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

8月30日至9月15日,我在海阳市医院检查住院治疗。护士采血化验时,血液凝结,针头堵塞抽不出血来,拔下针头,带出约3公分长凝结血丝,像粉丝一样。

由于23天长期暴虐折磨,故意不准治疗,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又造成的二次、三次重复性伤害,形成叠加效应。如:长期不准治疗,给止痛药吃的骨折处都变黑、毛糙,骨质硬化,长期不愈合。胸骨骨折凹陷成漏斗状,压迫心脏。心脏二、三尖瓣轻度反流。左室舒张功能减低。左胸腔积液太多,挤压左肺下叶不膨胀,压迫心肺呼吸并出现气胸症状。有时只能向外呼气,不能向内吸气,真有要憋死的感觉。晚上睡觉多次出现呼吸暂停,有导致心肺衰竭的危险。我不能正常说话交流了,开始吸氧并使用心电监护仪,重症监护,几度经历危险生死瞬间。对各器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致命性伤害,留下后遗症,多处残疾。

我在“人民警察”的重重保护之下,生命屡次遭到死亡威胁。健康身体28天被毒打的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成了残废,只剩半条命,还要长期饱受身心摧残与折磨。他们采用暴力、折磨等手段威胁我的生命,剥夺我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我无数次向民警痛苦求救,故意不准治疗。我用生命,都不能唤醒“人民警察”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保护。声声痛苦的呼喊,喊出了多少道德的缺失、法制的悲哀?

四、    步步追杀 谁来拯救我?

2014年9月26日,我发微博曝光,刑警二中队民警打电话要求我到东村派出所。我前胸打着绷带,民警把我领到审讯室,告知我(再发微博还要进去,关看守所收押)并询问我在看守所期间被打一事,迫于曝光压力,才勉强立案,故意压案不究。

11月2日,我又发微博曝光,刑警二中队民警又打电话给我,用车把我拉到东村派出所拘留铁笼旁,再次告知我不要再发微博了,并要求我到刑警二中队给我做伤情鉴定。(刑警二中队这两次告知都是变相威胁阻止曝光)

11月6日,刑警二中队民警带领我,找到公安法医(郑立新)给我做伤情鉴定。这起恶性故意重伤事件,仅鉴定为轻伤二级?我发现鉴定报告上,故意漏掉好多项严重伤情,鉴定结论明显不公正。我多次口头或书面要求重新鉴定或出具鉴定委托书,委托第三方鉴定,至今故意压案不办。相关民警全力以赴,层层庇护牢头狱霸程学资。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牢头狱霸犯罪,都不敢追他刑责。

取保候审12个月期满后,我多次向治安大队民警张振宇追要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张振宇说:不用给你,自动就解除了?在我强烈要求下,14个月后,超期两个月,勉强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在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应依法撤销案件。至今拒不依法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

因曝光黑幕,我遭遇无数次各种威胁。其中2015年7月27日下午,海阳市公安局任俞成副局长和邵朱平队长,找我协商赔偿未果。同日晚上21:37分和21:43分,我遭到两次恐怖短信人身死亡威胁和电话骚扰,威胁电话是:18754555899。

根据我以上的亲身遭遇,来解读以下威胁短信内容的四句话是:

1《监狱号长为什么故意杀害犯人?》解读:因为触碰了领导的利益。监狱号长(在押犯人)受指使,才故意杀害犯人。

2《难道你不懂国家法律要求吗?》解读:这个国家法律要求,代表:有权人。在有权力人要求下(在押犯人)就敢故意杀人。

3《你杀害别人必须上法庭判死刑》解读:反之,他(在押犯人)因有幕后指使者保护,杀害别人就不用上法庭判死刑了?

4《你死定了!永远不会放过你!》事实再次充分证明,有人利用看守所黑恶势力,故意报复杀人。

我多次报案要求调查,故意压案半年,有案不立,拖案不查,蓄意包庇。

又是看守所暴力折磨,又是黑恶势力死亡威胁,发生太多可怕的恐怖事件。在法治政府的框架内,为什么会渗透出“黑社会化”的恐怖现象和声音,威胁我的生命?这个“狼群行动”可谓结党营私,一哄而上。

追加问题:我的车突然蹊跷的刹车失灵,是否属人为造成?有待和威胁短信一并调查。

严正声明:我和我的家人及财产安全,受到任何不测,由海阳市委市政府、公安局相关主要责任人负全责,要求司法保护。

年多,我千百次地追问海阳市公安局,我在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了?这是本案的定案依据,至今都无法答复说明?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等有关规定,其涉嫌违法犯罪。

两年后,2016年8月,我举报假拘留证。海阳市公安局在这张没有公章的假拘留证上,紧急加盖了两枚公章。二次造假遮掩,毁灭证据。国家机关证件,变成了随意伪造、篡改的“阴阳合同”。

2018年7月26日下午3时许,公安纪委稽书记、信访李科长、刑警邵队等,带着伪造的假拘留证找我谈话,其中我又发现了他们还伪造了传唤证,目的是强迫我接受这些肮脏的事实。

事已至此,传唤证是在假拘留证之后的第二张伪造的假证件。

由此可见,两年后,他们在假拘留证上加盖公章的同时,又将其他所有缺少的证件,全部都伪造、补办完毕。监守自盗,缺啥就补啥。做足了伪证,做足了对抗审查的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疯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糊弄人,来掩盖关看守所报复陷害的事实真相。

官威浩荡,兴风作浪。血腥事件之后,弹冠相庆“封神内鬼”坐地分赃。海阳市公安局原政委王诗新,策划、指挥“打人有功”用我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局长的位子。再利用局长的权力,充当“保护伞”保护窝案,故意致多名嫌疑人多年不被刑事追究。其严重渎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期间王诗新又带病提拔了多名主要涉案民警,沆瀣一气,搞小圈子“团伙”提拔。主要提拔人员有:原东村派出所所长姜凤欣,因通风报信、设圈套“有功”被重点提拔为缉毒大队大队长。刑警二中队民警非法拘禁“有功”原中队长邵朱平被提拔为刑警副大队长。原看守所所长任军,因看守所民警伪造假拘留证非法收押,殴打、暴虐“有功”被重点提拔为高速公路大队长等。凶残的杀戮背后,隐藏着罪恶的交易。

在这些肮脏的事实面前,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利用职务便利,有组织,有预谋的实施刑事犯罪,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都没有被问责或追究刑事责任。反而“违法有功”都混上了政法干部。这些通过破坏国家法律,危害公众安全,作为黑色交易,提拔到重点领域的害群之马,祸国殃民,为何越告越升?

以上事实清楚属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立案,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涉事民警、涉黑涉恶、渎职侵权及违纪违法行为。要求追究责任、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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