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去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东办公区申报税务,被工作人员告知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后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热线明确表示广告制作费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让我去当地办理部门协商。当地部门给的答案是需要交,12366不懂政策所以说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