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921 提问时间:2019-04-03 17:23:50

      万象新天二区规划有小区配套的地上停车位,开发商与物业将地上停车位一部分用隔离栏隔离不让业主使用,一部分按照济南市停车场市场调节价商业化运营。严重侵害小区业主权益,小区规划车位配比0.8(包含上述地上车位),物业占用地上车位后,造成小区车位十分紧张。小区车位租赁费用虚高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的基本的、合理的停车需求。

     经查,开发商与物业已违反《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济南市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部法律法规。

     本人已经将该问题多次通过12345反馈给有关部门,前后已经一年多时间,该问题涉及到规划、建设、交管、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始终没有部门能够对物业与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进行处理。

     希望能够通过本次反馈,政府在涉及居民群体性基本民生需求的问题上,能够打破部门间执法藩篱,切实打击开发商、物业在民生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构建一个文明、宜居的济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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