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48 提问时间:2019-04-08 01:47:44

记者同志你好,在我们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西、胶济铁路南有我们村的自留农用地十几亩,2015年9月。丝绸路街道以及其下级单位建国社区、赵家社区强行占地建起大量违法建筑。该建筑建成后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邻近的农用地多年来几乎绝产。2017年12月该违法建筑被政府查出并证实(符件)该文件经各级政府部门认定是已经产生效力的。但是却无法得到执行。上级部门说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是由谁夫追究却无法落实。以上纯属事实请同志们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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