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李晓苹从2013年11月开始在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从事音质检验工作。中间6年期间从未被公司处罚警告过。事件起因是2018年7月,我爱人怀孕了,家里孩子7岁上小学,下午4点就放学了。正好那段时间家里老人也生病没有照顾、我作为家里主要的经济收入工作忙也照顾不到家等原因。我爱人请求不加班,但是单位不同意,我们也协商了多次,把家里情况也给单位领导当时说明了,甚至私下表示可以请客送礼,希望她能照顾一下。单位威胁要辞退,但是我们又想拿生育保险,毕竟对我们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以上,情形都是可以核实到我说的是否属实)。 实在没有办法了,在2018年7月15日我匿名拨打12345市政务热线匿名举报该单位强迫加班,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到该单位调查未发现违法情况。(12345政务热线有投诉记录)单位要求员工前一个自愿加班表。我爱人开始不签,公司主管在公司微信群里发信息说枪打出头鸟,(这个有公司微信聊天记录)第二天又强迫重新让签了一张表。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在7月30日无缘无故让员工签一个自愿加班的申请表,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签的 2018年9月10日,公司领导下午通知我爱人去车间工作从事贴膜作业,贴膜要用到胶,说道胶大家都知道,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工材料,不用说孕妇就是正常人接触多了也对身体不好。我爱人已经怀孕近3个月了。身体本来不好,感到不适,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有前期流产出血的情况。(这个有平度市安监局调查记录)我爱人作为一个柔弱的妇女。平时待人接物都没红过脸,吵过假的一个人。公司把一个孕妇由质检岗位调账到贴膜工序,加强工作强度,工作环境也更恶劣。公司这么为难一个孕妇,也有悖于社会伦理也违法,我国法律也规定,不能因怀孕降低女职工福利待遇等等。(这个情况在民事法庭劳动纠纷案件已经得到证实)。更甚至于公司领导打电话威胁说要动用社会关系来找我们茬(这个电话,有录音凭证),现场恐吓我爱人要求我爱人接受企业调岗,要不就要对我们举报公司违法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我爱人身体不舒服,请假公司不让。我爱人迫于企业压力,去医院开了一个病休建议条,带着病例和医院开的病休证明去单位才让请假。2018年9月14日,我带着相关手续,把情况反映到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 2018年9月17日我爱人去单位上班,单位直接把原来音质车间取消了,让另外两名员工搬到工程办公室还是从事音质检验,单单把我爱人一个人调到生产,没有提前协商,也没有书面通知。调整到贴膜工序,要贴膜就要有胶。胶这种化学物质,适合孕妇接触吗?肯定不合适,属于他们公司有毒、有害工序。即便这个工序环保检查不超标,仅仅是不超标,并不能说明不属于有毒、有害工序。也并不能说明适合孕妇。我爱人不同意调岗,公司不给安排实际工作内容,办公室不让进,中午公司也不让就餐了。并且发了一个消极怠工警告通知给我爱人(在劳动仲裁庭,单位承认真实性)。2018年9月18日到公司上班,门卫突然不让进入了。称公司马总和李总说了,不让我爱人进入公司工作(这个现场有录音)我爱人打110报警了。泰山路派出所说这个不归他们管(有报警记录)。我爱人从2018年9月18日到21日天天到公司报道,门卫都是不让进去。我们在9月21日向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劳动仲裁。在2018年9月26日以旷工名义发了解聘通知,但是一直到劳动仲裁庭开庭,该企业口供前后矛盾,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证明原告旷工。 而我们的政府部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解聘理由,竟丝毫不查,也不认定。为什么?因为事情到这,其实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一样。就是怀孕了,加上之前投诉加班,公司的恶意报复。这些在劳动仲裁笔录印证,原告没有任何夸大其词成分。平度市人社局站边企业态度也已经很明朗了(劳动仲裁书就是最好的证明)。 2018年9月15年,原告在维权无门,被逼无奈下,在微信群里发青岛麒麟电子违法用工信息。事后,原告考虑还是找他们老板李玮协商一下吧。原告把发的原文撤回(微信2分钟内信息可以撤回),结果还是被有心人算计了。马效星下载了WORD文档,在被告的原文上进行了修改,加上几张微信截图。到公安局报案,说被告及爱人威胁,恐吓、纠结黑社会围堵麒麟电子(这个在麒麟提交给人社局(《关于刘升晓、李晓苹恶意举报、寻衅滋事、干扰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中写的很明白。要诬告原告和原告妻子,太看起我刘升晓了写的太夸张了。在我们泰山路派出所民警的“指导”下,改为报警原告个人“侮辱”马效星。因为原告投诉违法企业,触犯了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的利益。青岛麒麟老板李玮、麒麟电子马效星、麒麟电子高晓飞、青岛麒麟电子老板李玮朋友焦延君(请注意全部都是跟麒麟电子有限公司有关)众口一词,证明刘升晓侮辱马效星了。而原告因为投诉过被告(平度市公安局),被告也是对原告恨之入骨。(这个有泰山路派出所史高峰指导员影像资料证实)且青岛麒麟电子正好在泰山路派出所辖区内。青岛麒麟电子老板找到办案刘警官协调(这个有纪委调查打人视频资料证实的确协调过劳务纠纷)。刘警官手下民警(公安局称辅警)要求原告妻子撤诉,自己写辞职信。原告拒绝不屈服,也不承认侮辱。被告看一时半会搞不定原告。就跟所长汇报案情复杂,延长审问。(就是在微信群里发信息的事,都有证人证言了,有什么复杂的?)。不复杂,只是原告一直不肯承认侮辱,不同意辞职。被告没有完成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的“嘱托”。被告是司法界老手,对原告进行殴打(公安局纪委信访答复)、恐吓、延长扣押时间疲劳轰炸(卷宗称案件复杂,延长24小时)。因原告不肯,就给原告定一个侮辱,进行拘留。中国有句固话: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前仇旧恨,被告正好借着麒麟电子这把“东风”把原告投诉被告这把“仇”报了。青岛麒麟电子违法事实是一个不变的事实,因为被告举报违法企业,引来这么多政府部门的“敌视”。像不像国家宣传的,企业“守护者”和“保护伞”。只不过,这个企业违法了。 2018年国家一直在打黑除恶,大家都知道,可是在平度市境内,朗朗乾坤下,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人社局不管、包庇,公安局通过“传唤”甚至以“拘留”作为交换条件强势“调解”。企业违法解聘事实摆在眼前,而这起案件也是由于这起劳务纠纷引起的。就是因为被告举报了这家公司,才导致了这家企业打击报复(马效星亲口承认的电话录音),这个事实大家不能否认吧?而公安局和人社局在这期案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