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是采煤塌陷区,现在面临拆迁,我有两个女儿,根据区里的分房情况应该是240平,但是现在制定了新政策分160平,我们都接受,但是我大女儿的40平村民代表大会直接给抹掉了,并提出说不给,但是我女儿符合法规政策,我邻村和我女儿一样情况的就都有,为什么镇上不给作出一样的指导意见,为什么一个镇上,我们村就不一样,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直接决定每个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别的监督管理系统吗?这样不是逼着村民走后门,送礼来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