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徐家店镇李家苇夼村的村民,我父亲2007年到2015年也多次到上级各信访部门上访过,要求村里发给拖欠的因公致残补贴款。2018年9月30日我发信到国家信访局,要求解决拖欠我父亲的因公致残补贴款的事,还有就是原村支书李庆先的违纪问题。徐家店镇政府2018年12月7日给的国家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里,很明显是腐败!请问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弄虚作假?
具体我列举几项如下:
(1)原村支书李庆先利用职权,骗出危房补助款的事,村里共计6户危房补贴款,其中李庆先利用原五保户李庆忠的户头,领出国家危房补助款12600元,其中拿出6000元左右给王永芝的哥哥的房子换了铝合金门窗,剩余的钱都让他自己装腰包了,镇政府的处理意见里是房屋置换,还有一份村支书跟会计编的协议书,最后镇政府的处理意见书里写的是:(目前,李庆忠与王永芝都已去世)就算了事。
请问上级领导如果村支书李庆先真的没有私吞危房补助款,为什么镇政府还要给他作假证?这里主要的问题就在这两个当事人身上,原五保户李庆忠一致是单身,身体也一致不太好,在去年上半年去世了,而另一个当事人王永芝却是一致健在!为什么还会把一个健在的王永芝说成已去世了呢?
(2)关于村里拖欠我父亲的因公致残补助款的事,徐家店镇政府2006年12月20日给我父亲开的因公致残补助决定书里是:每年按村里的人均收入的50%计算,发给我父亲,可是从2007年到2015年6月年我父亲病逝,村里总计应该支付给我父亲50000多元因公致残补贴款,而村里从2007年到2015年6月,村里总计支付了3000元给我父亲,镇政府查账面里是出现共计支付3500元,其中500元也是村支书李庆先签的字领的钱,镇政府的答复意见里说:(村里并没有这一欠款账目)。请问村里和镇政府根本没有按照2006年的补助决定履行义务,怎么会在账目上出现欠款?这就是明摆着弄虚作假呀!
恳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清除腐败分子,还我父亲的因公致残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