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自全国不同省市,想要在烟台开发区安居乐业的外来人员; 同时,原法定代表人刘清在2018年12月25日匆忙将公司法人变更为 聂晓东 ;原法定代表人刘清将其名下三处房产名称变更为其相关亲属的名称。
通过烟台开发区爱尚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二手房屋 ; 根据爱尚家房产居间签定的三方合同,爱尚家作为第三方托管首付款,所以我们将首付款付给了爱尚家公司,他没有按照约定交给卖主,而是未经允许挪作他用,近500万首付款不知去向,导致我们钱、房两空。
为了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我们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所以我们联名写信,希望各政府部门领导、各位热心人士、新闻媒体能为我们的请求给予帮助、解决为盼!
我们要状告:
一、烟台爱尚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564088343P,(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海苑小区B2-B门市)
法定代表人:聂晓东(身份证号:230403196211230510),经理,电话:15253569333
二、刘清(身份证号:370685198204215844)股东,公司实际负责人;2018年12月25日变更其法人身份,不是法人和股东。原股东之一聂鹏2019年1月跳楼。
我们购房者陆续知道消息,去询问业务员告之交易无法进行,首付款也无法退回,当即(2019年1月20日)我们在当地经侦派出所报案,一个月后告之我们因聂蓬身亡此案不予立案。
现爱尚家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清,也即收取我们首付款的人,从事发至今,即不露面也联系不上,拒绝退还此非法所得。
为了维护我们受骗者的合法权利,跪请各政府部门领导、各位热心人士、新闻媒体能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讨回公道,还我们血汗钱!以下是我们其中一部分受骗人[泪]
受骗人名及金额
1.贺女士 受骗42万
2.张女士 受骗41.8195万
3季女士 受骗53万
4.张先生 受骗21万
5.宫先生 受骗14万
6.方女士 受骗20万
7.程女士 受骗43万
8.李先生 受骗25万
9张先生 受骗3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