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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20 提问时间:2019-04-12 07:34:30

[cp]我是一名老兵,于2003年至2006年在部队服役,当年参军入伍时我有两个户口,一个是山东济宁梁山县的叫于庆涛,一个是山东泰安东平县的叫于海洋,当初当兵的时候是用的山东梁山的,现在这个户口于2013年被公安机关注销了(有公安机关证明),现在只有泰安东平县的这个户口,由于退伍安置问题(当时走的时候说有安置卡)找过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回答说现在户籍地在哪就在哪安置公益性岗位,于是我又找到泰安市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他们回答说当年在哪入伍就找哪,让我还是找梁山,梁山局以户籍为由让我找东平局,东平局以我参军入伍所在地是梁山为由,让我找梁山,于是就开始了踢皮球模式,东平局让我开一系列的证明,我都开了,说县征兵办公室的证明不行,必须开武装部的,我也开了,期间让我多次往返于东平和梁山之间,以各种理由为难,当年参军是怀着爱国奉献,保家卫国的心去的,没想到他们这种做法真让人心寒,党中央制定好的政策怎么到了他们这就变味了呢?当初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是本着更好的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不是让下面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为难退役军人的,这种做法真让人心寒[/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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