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正在坚决贯彻中央拆违工作指示,大快人心。然而,我们居住区内利用违建开办加工工厂,严重影响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基层不管,烦劳省委重视。
我们是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88号小区居民,我们小区位于李沧中央商圈,距离地铁口不足20米,位置优越,家庭和睦。小区有两个楼座,建成于2000年,封闭小区一处大门。然而在小区内部,存在有约1000平方米一层平房,约占小区全部面积的四分之一,房屋高度约3米(类似网点),屋顶载植了花灌木,国土部门航拍卫片显示绿地,巧妙规避了国家执法查处。房屋被租赁给了多家工厂,有橡胶传送带加工、窗帘布艺加工,还有部门拾荒老人居住,工厂安装多个加工设备,一共雇佣约几十名工人上班。居住区开办工厂,投诉后各部门不管,骇人听闻。经居民自发组织查询,我小区规划居住用地,小区居民均办理房地产证,该大面积违建房屋无合法土地、规划等批件手续,无房地产权证,属于开发商违法开发,私下违规交易房屋。2000年青岛市的土地、规划、房建法律法规已齐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用屋顶绿化规避国家查处。
老百姓居住区开办企业,全省罕见,违建问题,执法部门不依法办理。更重要的是,小区消防、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房屋开裂,加工设备多,易燃易爆品多,小区发生火灾,违建不拆,消防车都进不来,政府又怎么给老百姓交待。同时,小区圈占绿地,公共区域私自圈起来使用,通知街道办不予理睬,可叹。
既然部门多,头绪乱,行政人员不会干,我老百姓支个招:
1.工厂问题。李村办事处组织,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去查一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注册地址是否一致。能否在小区开办工厂,有没有消防手续,满足不满足消防要求。公安查一查拾荒老人有没有身份证,职工有没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卫生措施。街道办确定什么时间停业,什么时间清除。
2.违建问题。城管执法部门一边去张贴告示,让房屋人提供合法手续,一边向国土、规划部门查询房地产手续,依法列入拆违行动。如有疑问,请省委向其提供特派员联系方式,请教。
3.后续问题。老百姓不需要享受屋顶绿地,尽快恢复绿地,结合停车场和健身器材。尽快向圈绿圈地执法。
最后,基层人员不喜欢研究事,喜欢研究人。如果打电话给我解释或者慰问的话,请先回答几个问题:1.要不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开发商配建的储藏室3米多高吗,2000年出台的法律是不是可以不管,3.2000年是历史遗留问题吗?可以不解决吗?国家对历史问题有规定不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