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97 提问时间:2019-04-13 17:52:49

第N次在这里发以下内容。。。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9号兴济河居委会院内一单元一楼。☞蜀香缘饭店☜,严重污染我们生活环境,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由来已久相关部门不给解决!!!
居民无数次拨打12345反应问题得不到解决,12345热线回复,环保局,城管局,兴济河街道办事处扯皮推诿不作为,此饭店私自加装油烟道,就离我们一道墙的距离,每天楼道内弥漫着难闻的油烟气味,楼梯上满是油污,我们楼道内家里都不如大街上的空气好闻干净还有天理吗?很多居民反应了好久好久问题至今没解决,为什么不给解决,请问相关部门?我们实在忍受不了了不得不反应!!!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身体健康!!!请相关部门负起责任!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请问,环保局不懂自己部门的法律法规吗?饭店怎么通过审核的?私搭乱建城管局为何说是合法不管?法律明确有规定!到底是法大还是你们手中的权利大?!

希望有人真正的来管管!!!
希望媒体和大家帮帮我们万分感谢
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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