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您好,我是聊城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人。2016年在聊城东昌府区莲湖花园小区买了一栋房子,聊城交运集团为开发商。 其一:交房的时候强制让我交240元的有线电视开口费用,不交就不给钥匙,请问这是不是强制消费,这种附加收费有法律可询吗? 第二:物业无任何作为,卫生无人打扫,设施无人维护,发生小孩子掉入下水道事故,幸未酿成大祸,保安形同虚设,时常发生盗窃事件 第三:小区一共37栋楼,唯一的出口还是一个高低不平尝尝发生堵车的事故高频地带,多次向聊城交通局、交警队、市长热线反应,无人理睬,这是懒政行为 第四:小区车位问题,为了销售地上车位(地上车位法律规定为所有业主所有)设置各种业主回家的障碍,找社会人穿上保安服暴利“执法”对业主大打出手,美其名还是为了消防通道,请问,2月份发生业主家着火的时候为什么消防栓没水; 第五:多次联系市长热线,请问市长热线真为百姓办事了吗?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难道真的就没有能监管的机制吗?难道只有我们业主利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护家园吗?这又与“强盗”有何分别 望领导予以重视协调,容我代表几千名业主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