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分一期二期,一期明明配有小学,而且小学是供整个小区业主的孩子上学的,在购买二期时,一期的学校就已经开始招聘小学生了,而购买二期的业主的孩子却不能上自己小区的学校,因为没有交房,建议教育厅是否根据不同小区的情况,适当放宽政策,而不是一刀切,都必须交房才能上学,济南市区那些比较成熟的小区可能学校所接纳的学生数量有限,可以限制,而那些郊区或者新开发的小区,小学生生源明明达不到预期的数量,是否应该放宽政策,二期、三期的无论是否交房都可以上自己小区的学校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