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27 提问时间:2019-04-16 14:58:33

一年多来历城区香溢紫郡小区多数业主多次向济南市住建委、济南市规划局市政处、城市路灯管理办公室、历城区住建委、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反映香溢紫郡小区东侧建委路(香溢紫郡段)、西侧冷水路(香溢紫郡段)、南侧东西路、北侧陈家路(香溢紫郡段)无路灯问题,以上部门均表示不归其管,互相推诿扯皮,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路灯作为小区的主要配套设施,能保证小区居民的居住安全、提高居住环境。为什么各个部门这样对待合理诉求?说来也奇怪,建委路西侧香溢紫郡没有路灯,东侧路旁万象新天四区就有路灯,北侧陈家路路北旁有路灯,南路旁也没路灯。同一条路不同的路旁就完全不一样,一旁有路灯,另一旁没有路灯。真是奇怪的很!  另外,咨询过当地街道办,香溢紫郡小区这四条道路没有交接给市政,所以道路还是由新城地产、天鸿地产两家企业管理且安装道路照明设施,但是由于两家地产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且界限不明确,因此双方都互相推脱。因此,香溢紫郡小区的四周道路两侧的照明路灯究竟谁来负责?谁来监管两家企业安装照明路灯等完善道路设施?由政府的哪个部门来督促两家地产企业?何时安装?
   政府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开发商间的纠纷,让群众生命安全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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