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潍坊寿光的。我与我现在妻子都是离异再婚家庭,于2013年6月结婚。我妻子与其前夫育有一女,时年7岁,离婚后判给我妻子抚养。我妻于2013年11月份将其户口迁到我村,之前其在别村空挂。而后我想将女儿户口一起迁到我村,找到时任村书记给开接收证明,其以我女儿是东北户口为由强力拒绝!说只要是东北户口的一律不接收!因我妻前夫是东北的,女儿户口一直落在其前夫父母名下。我在找村书记开接收证明之前,已经咨询过我们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跟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答复我,只要材料准备齐全不违反法律法规完全可以办理迁户手续。可村里不给开接收证明材料再全也没有用啊!从2013年至2018年这之间我不知道寻求了多少部门,打了多少电话反映,12345潍坊市长热线,寿光民生热线,乡党委,最终的结果都是村里反馈的理由就是东北户口不接收!试问一下东北户口难道就这么被歧视吗?何况她还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以至于女儿今年13了,超出了村里规定的接收年龄,现在已经初一了,整个小学都没有在我们村附近小学上学!而是跟她姥姥在一起!我不甘心被村里这样拖着,今年年初,我报着试试看的心理又打了次民生热线,第一次是乡党委转达村里的回复给民生热线说孩子已经超龄了,不给落户!我当时相当生气,我从2013年就开始给女儿落户,是村里跟乡党委互相推诿不重视,给我托到了现在超龄。给我的回复我没满意,我又多次打民政热线反映,也再次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户籍科回复我现在迁户口不需要村里开接收证明了,当时我听到激动的不得了,心想这下终于能把女儿户口迁回来了,我准备齐了所有材料给当地派出所,不几天就给开出了准迁证,紧接着我跟我妻子坐车去东北就把孩子户口迁回了我们当地派出所。也正是此时,民生热线给我回复了,说村里同意接收女儿落户了,可要让我跟村里强制签一份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协议!属于空挂户口!(文末附图)既然女儿户口已经迁回我村,就应当享受她作为村民应有的待遇!何况是托了我6、7年了,我拒绝了签字!再者,我村村民福利待遇也是近四年多才有的!我跟妻子6年前给女儿迁户口的初衷是为她上学方便,这几年间女儿用到户口我就往东北跑,不下四五次!简直无奈啊!又过了几天,乡里又回复我说村里答应给女儿享受待遇了,但得村民开会投票表决。我想,我们自己的命运终归还是落在了别人手中,可又能怎么办呢?昨晚我村开了投票会,很遗憾,10票同意,16票反对。我当时真的很无奈,结果我当着所有投票人员说了一番话:我从6年之前就给女儿落户,村书记一直以各种障碍为由不给落,如果6年之前你们哪怕也拿出现在这个投票表决我也能接受!孩子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夫妻,不能因为我们的错去抹杀掉孩子她该享有的吧?你们也有孩子,换做是你们你们怎么做?但是我认为村书记主持的投票会带走明显的偏向性!开会的时候他说了三点:1、在会上他首先表达了我当时找他,他一听是东北户口,就说对东北人印象一直不是很好,所以没同意我。语气中带走明显的否定态度和偏向性!2、说上任乡党委书记多次找到他,他也没同意!(其实不然,上任乡党委书记跟我妻子一村,他也确实找过我们村书记,村书记答应了给落,但是得等到村里动地的时候,现在村里动地已经四年了!)3、乡里包片我们村的总支也多次找他,他也没同意!4、现在人家户口不用村里开接收证明就迁回来了,把她女儿该不该享受村里待遇的权利交给你们。上面四点都是原话,都经得起你们去调查!因为我女儿户口已经落回村里来了,村书记阻拦了多年已经拦不住了。他把责任都推给了投票的村民,可会后我也没抱怨村民。是人都能听懂领导的意思。就因为他说的这几个不愿意起的绝对作用,改变了投票结果!此事我昨晚就跟包片总之讲过,今天他也没给我回复。此时援引乡领导的一句话:县官,不如现管!如此现实!可我绝不会放弃!所以借助贵平台吐露一下心中的无奈!还望贵平台看到我的经历之后能替我们普通百姓发声!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