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72 提问时间:2019-04-17 14:56:19

烟台市学府小区为2004年起由烟台市政府批准建设的高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居民为烟台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和滨州医学院数千名教职工。十余年来,我们的房子性质不明,地位不定,产证不办。学校在收齐放款后,不做审计,不公开项目经费情况,只会动辄以政治表现为由逼迫教职工上交各种来路不明之费用。2016年四月份因校方和施工方税金缴纳问题,小区门口被堵,老师不能去上课,生活被扰乱,最后还是教师买单。现在又下通知卖地下车库和地上车位,以妨碍办理房产证为由强制购买等手段来逼迫教师交十几万。地下车库作为人防工程可否出售,不能!地上车位为业主共有,可否出售,不能!况且领导在人行道上和马路上划线就说是车位!!领导带头先选地上(因地下比地上贵近10万),而且领导一会儿说是车位费,一会儿又改成配套费,还说十年前的购房合同作废!所有让交钱的文件都不盖章!请问,如此违法之事,为何三所高校仍能有恃无恐地实施,数千名教师如何安心工作。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会议上的讲话音犹在耳,如此被鱼肉,怎样教书育人,怎样言传身教。我们不要求特殊待遇,但也不能歧视待遇。十年前,我们的房款基本等同于周围商品房价,十年来,我们被不断逼迫,各种交费。

1. 教师购房本属于消费行为,是什么原因一再和政治挂钩,增加教师的心理负担? 

2. 请将学府小区房屋的性质告知广大教师,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启动建设学府小区时是如何商谈的?商谈的结果如何?由哪些领导做出的决策? 

3. 学府小区房屋的成本价格如何计算,是否按照不同建设周期分别计算?购买学府小区的老师应有知情权。 

4. 是不是所有文件都要盖章,所有收费都要有发票? 

5. 人防地下车位是否能出售,地面车位为业主共有,是否能出售。若能出手,钱如何处理 

6. 目前房屋性质不明确,属性不清楚,收取物业费等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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