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47 提问时间:2019-04-17 14:59:11

烟台市学府小区为2004年起由烟台市政府批准建设的高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居民为烟台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和滨州医学院数千名教职工。十余年来,我们的房子性质不明,地位不定,产证不办。把滨州医学院在收齐放款后,不做审计,不公开项目经费情况,只会动辄以政治表现为由逼迫教职工上交各种来路不明之费用,上千教师成为待宰羔羊,任人鱼肉。集资建房和商品房两个概念成了学校领导的杀手锏,我们说要公开建房账目,他说是商品房,我们说要办理房产证,他说是集资房,我们于其争辩,他又顾左右而言他,无耻无赖嘴脸暴露无遗。今年四月份因校方和施工方税金缴纳问题,小区门口被堵,老师不能去上课,生活被扰乱,最后还是教师买单。现在学校又下通知卖地下车库和地上车位,以车位有限先到先得甚至强制购买等手段来逼迫教师(此方案两年前烟台大学就曾使过)。地下车库作为人防工程可否出售,不能!地上车位为业主共有,可否出售,不能!请问,如此违法之事,为何学校仍能有恃无恐地实施,上千教师如何安心工作。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会议上的讲话音犹在耳,如此被鱼肉,怎样教书育人,怎样言传身教。我们不要求特殊待遇,但也不能歧视待遇。十年前,我们的房款基本等同于周围商品房价,十年来,我们被不断逼迫,各种交费。
1. 教师购房本属于消费行为,是什么原因一再和政治挂钩,增加教师的心理负担? 
2. 请将学府小区房屋的性质告知广大教师,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启动建设学府小区时是如何商谈的?商谈的结果如何?由哪些领导做出的决策? 
3. 学府小区房屋的成本价格如何计算,是否按照不同建设周期分别计算?购买学府小区的老师应有知情权。 
4. 是不是所有文件都要盖章,所有收费都要有发票? 
5. 人防地下车位是否能出售,地面车位为业主共有,是否能出售。若能出手,钱如何处理 ?
6. 目前房屋性质不明确,属性不清楚,收取物业费等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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