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84 提问时间:2019-04-18 12:36:40

2017年底在潍坊金都聚福园贷款购买房屋一处,开发商收取4950元担保费开具收据 ,2019年去开发商询问担保费发票时发开发商给换取了落款为潍坊坤睿金融软件外包有限公司财务章和,由原来担保费改为了服务费 ,此后经工商部门查询此公司并没有担保资质 随后我找了开发商 开发商对此事不以为然不重视声称就是这样的并且没有发票 ,随后我放映到了潍坊市金融管理局 工商局 12345 市住建办 等市住建办说落实此事 ,一直并为给予答复。对此事作为消费者的我提出几点疑问:1担保费该不该收取 该收取开发商是不是应该找有担保资质的公司给与担保并开具正式发票!2本人贷款与17年11月就下达了 开发商给予找了个公司成立其日期2018年1的公司给与做担保 担保的实质是什么?潍城区农业银行是否认真审核过。消费者应该明明白白消费还不是随意编造事由乱收费。

 对于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房管局能否给消费者一个答复 并且督促违法企业改证错误并道歉。漫漫的维权路来回踢皮球 希望媒体给与关注,也希望被担保费困惑的消费者有个合理的处理方式!感谢!百姓买房子真的不容易!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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