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96 提问时间:2019-04-18 17:26:52

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嘉源盛景、博泰花园、嘉源逸居等小区建于2009年左右,为多层建筑,十年间生活用水水压严重不足,一直困扰着大家,4、5、6层居民生活极为困难,平时水龙头就是稀稀拉拉,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都荒废了,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到夏天的时候就直接“停水”一天,每次都是到半夜11点后才能见到水。每个春节前夕,也是用水高峰时段,整改小区甚至处于无水状态。与多个部门、自来水公司进行反映、拨打12345N次都没有任何进展。自来水公司每次均已符合淄博市供水条例、当初小区建设的时候开发商铺设管道细、老城区供水管道老化不能提高水压为借口进行搪塞,要求各小区自费安装二次供水设备。如果符合供水条例,4楼为何没有水?如果管道细,当初供水部门是如何验收通过的?供水管道老化,为何不更换?二次供水设备是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当初开发商建设竣工的时候,为什么供水部门不要求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装呢?生活用水寒了多少老百姓的心呢?十年了,该如何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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