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5月27号进入东明石化集团润泽化工有限公司工作,于2019年2月27号辞职。现在东明石化无故克扣我本人2018年全年度的效益奖金(东明石化称之为:超效浮工资)。并且我辞职的时候东明石化让我本人缴纳培养费和培训费共计10000元整,否则他们不予办理辞职。希望领导能予以帮助解决!